兩高司法解釋劍指淫穢網站背後“利益鏈條”提供網絡存儲空間、費用結算等幫助的直接主管人員以共同犯罪論處
明知他人實施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犯罪,爲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播通道、費用結算等幫助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共同犯罪論處。
這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5日聯合出臺的司法解釋作出的規定。
有關人士表示,隨着打擊色情網站和聲訊臺專項行動的深入,切斷此類犯罪活動背後的“利益鏈條”成爲根治的關鍵所在。兩高的司法解釋將有助於切實斬斷這個罪惡的利益鏈條。
司法解釋同時規定,有關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電子信息和聲訊臺語音信息不是淫穢物品。包含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電子文學、藝術作品不視爲淫穢物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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