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胡曉義日前說,他們正在考慮延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以減輕“白色浪潮”對社會養老的壓力。首先考慮的是要延長女性法定退休的年齡。目前中國女性50歲就到了退休年齡,這個退休年齡設定得比較低。
把到了退休年齡的職工工作年限再延長5年,國家是最大的受益者。也就是說,國家可以少支付5年的退休金。對於勞動者而言,要多交5年的養老金才能享受到本該在5年前就享受到的待遇。
現在,國有企業除了大企業之外,中小型國有企業基本已經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私營企業。有些私營企業提到幫助職工提交養老金,不是推託陳詞,就是想方設法躲避,真正提交養老金的企業少之又少。當那些把自己青春歲月交給私營企業的職工,年齡漸長,不能勝任企業的勞動強度與要求時,許多私營企業老闆就會以種種理由將其推向社會。
國家將退休年齡再度延長後,這些被推到社會的人很難再找到就業企業,又無法拿到退休金。如此兩難境地,只會迫使他們承受更加巨大的生存壓力。不少職工就會拖着有病的身體去幹那些要求不高、收入低少的工作。
對於那些奮戰在科研第一線的人員,提出這個要求可能是想多爲國家做些貢獻。而那些機關人員,有些也許是工作比較輕鬆,延長工作年齡能夠多坐幾年機關,收入待遇卻不少。對於那些奮戰在生產第一線的苦髒累工種的職工而言,這種延長實際是加重了他們的工作強度和更大的體力付出。
所以,這次考慮延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把重點放在“正值工作的壯年,有很強的創造力”的那些50歲女性身上,顯然是一個有失公允的着眼點。
對於一個長期奮戰在勞動強度極大的工作崗位的女工,如紡織女工,一般要求在40歲時就不能勝任一線擋車工的工作。在國有企業工作的職工就會通過正常的調配,對40歲以上的職工進行換崗,讓她們幹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而現在對於私營企業來說,這一條不太現實,因爲私營企業需要的職工都是能說能幹的職工,對於老弱病的職工是不會花錢養活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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