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以製作、複製、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起訴的四名犯罪嫌疑人 |
今天上午10時,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以製作、複製、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分別判處盧敬德等四名案犯8個月到1年零6個月的有期徒刑。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本月6日正式實施後,全國首宗依據該司法解釋定罪的傳播淫穢物品案。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6月,盧敬德等四人在合夥開設的網站中設立了成人影片專區,提供了21部淫穢影片供下載,到7月10日網站被公安機關關閉時,這些淫穢影片的實際點擊下載次數已達17242人次。同時,該網站還利用傳播淫穢物品,通過發展付費會員的方式,牟利人民幣710.5元。
正式實施的兩高司法解釋規定,具有“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影、表演、動畫等視頻文件二十個以上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一萬次以上的”等七種情形之一,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本案中,淫穢電影視頻數及實際被點擊下載次數,均已達到了該司法解釋規定的定罪標準,因此,深圳市羅湖區法院依據該司法解釋對該案四名案犯進行了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