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行政院”主計處統計顯示,2003年臺灣地區平均每戶家庭的消費支出爲66.6萬元(新臺幣,下同),較2002年減少0.9%。
統計顯示,支出類別中以食品費14.8萬元最多,其次爲房地租及水費14.1萬元;值得注意的是,在家庭設備普及率中,擁有報紙比率僅35.78%。
據“中央社”報道,主計處指出,去年因受SARS疫情影響,每戶家庭消費支出中旅遊費用降低至1.8萬元,較2002年大幅減少15.8%。
而在家庭設備普及率方面,據統計,移動電話、有線電視頻道設備、家用計算機與數字激光視盤機普及率分別達84.6%、76.1%、58.7%及40.1%,較2002年各增1.0、1.3、1.9及7.3個百分點;擁有計算機家庭中,使用網際網絡功能者已達82%,顯示現代信息與通訊設備在家庭生活地位日增;不過,擁有報紙比率低於4成,僅達3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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