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職業者繳納了養老保險費之後何時才能享受到養老保險待遇?近兩個月裏,約30多位自由職業者打電話到12333諮詢電話、勞動諮詢機構、工會等部門,進行政策諮詢。日前,勞動部門明確告知自由職業者,符合2項條件的自由職業者可退休,此後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沈先生1988年1月進入一家通訊設備銷售公司工作,1992年1月合同到期離開了該單位,1993年1月又進入一家電子科技公司工作,1993年10月辭職離開了單位。考慮到自己年齡逐漸大了,從2003年12月起,他按照自由職業者身份繳納養老、醫療費。繳納了保險費後,他卻在爲何時才能享受到養老待遇犯難。
勞動部門指出,要按照自由職業者的身份退休必須滿足2項條件,一是年齡條件要男性年滿60週歲,女性年滿55週歲;二是繳費年限(含連續工齡)的條件要滿15年,特別是其中實際繳費年限要滿5年(實際繳費滿5年,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後在單位工作時按規定繳納且已記入個人賬戶的繳費年限,與1998年8月自由職業者繳費辦法實施後按規定可計算的繳費年限之和)。
根據規定,沈先生1992年底前有4年連續工齡,但從1993年1月本市實行養老金保險改革後,繳了10個月就辭職了,因此,按照繳費年限(含連續工齡)要滿15年的規定,自己繳費還必須再繳滿10年2個月,到達退休年齡才符合退休條件。另外,如果到達60週歲時繳費不滿15年,還可以申請延長1至5年繼續繳費。
據瞭解,由於一個時期來銷售人員、自由撰稿人、保險業務員等自由職業者人數增加,因此他們的養老保險等一系列問題受到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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