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下月起,誰再在樹上晾衣服,將受到處罰。這是天津市即將出臺的《城市綠化條例》作出的規定。草坪、綠樹、花壇、園林小品,不僅美化着城市,也改善着我們的生態環境,爲避免和杜絕熱島效應和城市沙漠化問題的出現,本市制定地方法規,禁止各種損壞綠化設施的行爲。
以前個別人在樹上刻字,個別商販把所賣衣物掛在兩樹間拴的繩上,對這些損壞綠地的行爲,本市一直沒有明確的罰款處罰規定。將於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天津市城市綠化條例》,首次從地方法規的高度明確禁止下列6種損壞城市綠地和綠化設施的行爲,並分別規定了處罰的相應額度:(1)在樹上釘、刻、劃或懸掛物品,攀折或搖晃樹木;(2)封堵樹穴影響樹木生長,誰有這兩種行爲之一,執法人員都要責令其改正,並視情節輕重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同時還可以沒收其違法懸掛的物品;(3)佔壓綠地,將樹木圍建營業設施或者房屋、棚亭之中;(4)向綠地、樹穴傾倒有毒有害物質。誰違反這兩條規定之一,就將被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5)損壞草坪、花壇、綠籬、雕塑、園林小品等綠化設施;(6)其他損壞城市綠化及其設施的行爲。違反這兩項規定之一,將被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有人破壞樹木、草坪、花壇還無理取鬧,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本市公安機關也要依法予以處罰。
此外,本市所有的古樹名木,都將嚴禁砍伐,以前因工程建設需要而砍伐古樹名木的現象以及居民羣衆自家院中古樹名木受損被毀的行爲,都要被徹底制止。一百年以上的樹木、樹種珍貴稀有或樹型奇特罕見的樹木以及具有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的樹木,均屬於本市重點保護的古樹名木,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要爲所有的古樹名木建檔、掛牌保護。新的綠化條例進一步規定,非法砍伐、毀壞珍貴樹木和國家保護的樹木,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10月15日開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擅自砍伐城市樹木,否則須按樹木賠償費的10倍繳納補償費用。如果因樹木病蟲害嚴重、死亡或者倒伏、斷枝等對人身和其他設施構成危險,確實需要砍伐的,必須先到園林綠化部門審批,樹木被砍伐後,還要及時補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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