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備受關注的週一男滅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搶劫罪判處5名主犯死刑。但因一本向永進、週一男結婚證的出現,標誌着向家將有權利參與周家千萬家產分割。昨日,本報記者立即趕赴洪雅,對該結婚證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結婚證”涉嫌假證,千萬遺產分割掀起驚天波瀾。
遺物裏找到證據 農家女婚姻合法
據悉,該結婚證是向永進的父親向文兵在收拾女兒遺物時發現的。並在眉山市公證處進行了發現結婚證過程的公證。昨日下午,本報記者在尋找向文兵不遇的情況下,找到了他的律師王新年,見到了這份公證書。向文兵在公證書中詳細地敘述了發現該結婚證的過程。
向文兵陳述:“2004年6月16日下午14:00—15:00時左右,我去成都冠城花園(位於成都市青羊區小南街123號)清理我女兒向永進的遺物,在主臥室的抽屜裏找到了向永進與週一男的結婚證,發證機關爲四川省洪雅縣民政局,編號爲川洪雅民(2002)字第046號,找到該證後,我就準備向周家討個說法,要求領回凡是屬於我女兒向永進及我外孫楊詩逸應得的財產,因爲我無法親自去辦理,所以委託四川洪運律師事物所王新年代爲辦理。”
昨日,記者在王新年律師處見到了這份編號爲川洪雅民(2002)字第046號“結婚證”,上面有洪雅民政局的婚姻登記公章以及鋼印。該結婚證辦理的時間爲2002年9月18日。
據王新年律師認爲,向永進和週一男履行了結婚手續,就意味着向家有權利參與週一男身後千萬遺產的分割。據律師們介紹,在之前,由於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向永進是周的合法妻子,她和小女兒的死亡可能得不到任何賠償,這份結婚證的出現直接導致了週一男身後千萬遺產分割的複雜化。
結婚證來路可疑 民政局認定有假
昨日,記者在洪雅民政局求證時,該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的鐘洪聲說,他們已經聽說了此事,但她肯定地答覆,她沒有爲向永進辦理過該結婚證。民政局裏查不到向永進與週一男的結婚登記檔案。更奇怪的是,該證的編號是川洪雅民(2002),而由她發放的結婚證編號應該是川洪民(2002),種種跡象表明,該結婚證是假證。
鍾洪聲還介紹,由於週一男已經辦理了定居香港的手續,是香港公民,根據我們國家的相關規定,向永進與週一男的結婚屬於涉外婚姻,結婚證必須由省級民政部門或其指定的部門發放,縣市級民政部門根本無權辦理此類結婚登記。根據我國相關的規定,該結婚證無效。但洪雅民政部門表示,由於該案背景複雜,他們還不清楚該結婚證從何而來。
結婚證留下懸念 分遺產再起波瀾
昨日,記者與曾經赴香港採訪週一男親人的記者聯繫後得知,週一男遇害以後,周的家人明確表示,向永進不是周的合法妻子。這標誌着向永進的家人根本無權參與分割週一男身後的千萬家產。幾天前,當向家公佈發現週一男與向永進的結婚證後,此事立即變得撲朔迷離起來。昨日,記者趕赴向永進家,但向文兵已經離開。向永進的哥哥介紹,是父親在一手辦理妹妹的身後事,他什麼都不知道。
王律師介紹,根據種種跡象表明,這個結婚證可能是週一男炮製的。原因是,向永進已經於2002年2月22日與前夫楊文離婚。而週一男一直沒有與妻子離婚,因爲周遲遲不能離婚,雙方曾經爆發過激烈的衝突,向永進還一度離開了週一男回老家與楊文夏結婚。他認爲,這個結婚證可能是週一男爲了穩住向永進而採取了一個小花招。因此,週一男是過錯方,而向永進是被矇蔽方,她的權利應該得到保護。但王律師也承認,這僅僅是他們的懷疑,由於當事人週一男和向永進都已經死亡,取證已經不可能。誰製造了結婚證,可能將成爲一個永遠的懸念。
王新年介紹,週一男遇害後,他的委託人一直希望與周家的人進行接觸,就向永進與孩子楊小燕(楊詩逸)之死的撫卹問題進行接洽,但周家的人一直沒有和向家的人表達任何信息,也壓根就不接觸。到目前爲止,向永進留下的只有以向永進名字登記的成都冠城花園的一套住房。結婚證的出現意味着向家可以理直氣壯地參與財產分割。
到目前爲止,周案的刑事審判基本結束。附帶的向文兵要求案犯承擔百萬民事賠償也將於20日開庭。但據深圳中院的有關人士介紹,民事部分是受害者家屬的權利,但由於罪犯並無財產,向文兵得到實際賠償的可能性不大。據王新年律師介紹,週一男的千萬家產分割問題,與刑案無關,他們將在刑案結束之後,再提起民事訴訟。
新聞回放
5月26日16時許,案犯假借送水爲名,闖入了深圳市福田區福民路的一個住宅單位,在房內劫持捆綁了週一男、向永進等5名受害人,搶得鉑金鑽戒一枚、人民幣現金、銀行卡、存摺等財物一批;後來罪犯發現週一男的一張銀行卡內有人民幣600多萬元的鉅額時,起了謀財害命之念,當晚將週一男等5人全部殺害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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