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落水青年鄭金壽的家屬收到警方通知,對於家屬提出的複議申請書,警方決定維持不予立案的決定。9月6日,警方稱死者家屬所控告的治安巡邏員傷害案沒有具體犯罪事實,發出不予立案的通知。9月9日,死者家屬向公安機關遞交了複議申請書。
昨天下午警方再次通知家屬,由於沒有具體犯罪事實,故維持不予立案的決定。接到通知後家屬委託北京衆意達律師事務所將一份律師函送到朝陽公安分局,認爲鄭金壽被人追打落水一事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公安機關應該予以立案。該律師事務所的孫律師告訴記者,他們所抽調了6名律師集體負責此案的工作,既然公安機關維持不予立案的決定,他們正在研究下一步該走什麼樣的法律程序。“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家屬還可以走自行起訴這條路,這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但現在該怎麼辦一切還沒有決定。”孫律師告訴記者。
新聞背景
-8月16日晚,福建青年鄭金壽與女朋友在河邊聊天,被人追打落入河中,屍體12個小時後被打撈出水。
-8月23日,警方送來的屍檢鑑定書上,沒有體現出是被人追打落水致死這一事實,而且沒有鑑定出屍體上的傷痕是否屬於“死前傷”。家屬拒絕在記錄該鑑定內容的筆錄上簽字。
-8月31日,家屬要求第二次屍檢。由於家屬和法醫鑑定中心存在一定分歧,第二次屍檢最終沒有做成。
-9月6日,警方稱死者家屬所控告的治安巡邏員傷害案沒有具體犯罪事實,發出不予立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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