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時報消息,日本一個核專家評審小組於週五發表1999年茨城町東海村重大核事故最終報告,報告對日本政府的核安全體制提出強烈批評。由筑波大學退休教授所領導的這支核評審小組已經將最終報告呈交給日本原子能協會會議。
1999年9月30日,位於日本茨城縣東海村的一家核燃料加工公司——JCO東海事業所的試驗樓內發生日本發生了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核泄露事故。兩名工作人員未按照安全運行程序操作,導致連鎖核裂變反應,兩名工作人員在事故中喪生,663人遭受核輻射。該次核事故被認爲是日本歷史上首次發生的核裂變臨界狀態下嚴重事故。事故發生約一小時後,緊靠該核設施的道路上,泄漏出的放射線量數值比通常狀態下高出1.6萬倍。
而就在上個月,日本位於東京以西約350公里福井縣的關西電力公司美濱核電站發生一起傷亡慘重的核事故。該核電站3號機組渦輪室內冷卻劑管腐蝕導致冷卻管破裂,發生蒸汽泄漏。5人死亡,10餘人受傷,其中一些傷員仍處於危險狀態。沒想到相隔不到一個月,這家公司再一次發生帶有輻射性物質的水滲漏事件。
評審小組認爲,通訊失誤和日本政府在事故發生後未能及時反應,導致有效的救治措施不能及時執行。自1974年一艘核動力輪船上發生了核泄露事故後,日本政府在所有核事故後對核安全制度的檢查只限於專業範圍內。評審小組最後警告說,日本政府需要對整個核安全體制進行徹底的審查,以採取有效的規章制度和防事故措施。
評審小組將東海村核事故的發生原因主要歸咎於JCO公司沒有能夠強調安全的重要性,但同樣的問題也在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的核事故中暴露出來,該公司已經被查明曾於2002年故意隱瞞反應堆問題,這些問題最終導致全部17個反應堆關閉。
評審小組認爲,無論如何,安全體制對於核工業來說是至關重要的。2003年3月,日本地方法院對東海村核事故作出判決,認定JCO公司和其6名僱員犯有失職罪。而1999年擔任該核電站主管的Kenzo Koshijima被法院判處3年徒刑,緩期執行並處以罰金50萬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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