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您家裏的廢舊家電不能再隨意丟棄和拆解了。記者昨天從國家發改委獲悉,《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已經完成,從即日起到10月31日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根據該條例,廢舊家電將由有資質的處理企業進行處理,消費者應將廢舊家電交售給家電經銷商、售後服務機構或回收企業,家電經銷商、售後服務機構拒絕消費者交售回收廢舊家電且拒不改正的,將被處以十萬元以下罰款。
據《北京晚報》報道,中國家電社會保有量9億臺、報廢量2800萬臺,已到了淘汰報廢的高峯期。但由於沒有對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進行有效的回收處理,而且給消費者帶來安全隱患。爲規範和促進我國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的回收處理行爲,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
《條例》明確規定,家電生產企業應採用有利於回收和再利用的設計方案,選擇無毒無害物質、材料及可回收再利用材料,在家電產品說明書中提供有關主要材料成分等信息,其可以自行進行廢舊家電處理,也可委託有資質的處理企業處理;家電經銷商和售後服務機構有義務回收廢舊家電,回收的廢舊家電應當交售給有資質的處理企業;舊家電經銷商不得銷售未經處理企業檢測、標識的舊家電;處理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對回收的廢舊家電進行分類檢測,對經測試、維修後達到舊家電安全標準的,應貼上再利用品標識,出售給舊家電經銷商或在舊貨交易市場上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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