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公司有關負責人21日在京表示,針對國家審計署對原國家電力公司2002年度財務收支及領導班子任期經濟責任進行的審計,國家電網公司將採取三項措施,落實審計決定做好整改工作。
這位負責人說,2003年審計署對原國家電力公司2002年度財務收支及領導班子任期經濟責任進行了審計。公司黨組自始至終高度重視這次審計,以此作爲總結經驗、查找差距,進一步增強和改進公司經營管理的良好契機,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積極支持和主動配合審計署的審計工作。
目前,國家電網公司已收到了《審計署關於國家電網公司所屬原國家電力公司下屬部分單位2002年度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決定》。公司將採取三個方面的措施,落實審計決定,做好整改工作:
——認真做好審計決定的落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責任,把執行審計署審計決定作爲當前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制定具體整改措施,特別加強對重點問題整改措施的研究和落實,將審計決定落實到實處。
——整章建制,進一步規範公司各項管理工作。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完善企業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健全資產管理、預算管理、對外投資和擔保管理、合同管理、審計和監督管理等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內部控制和經營風險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資產經營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認真組織開展經濟安全警示教育。結合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組織進行重大違紀違規案例的分析,按照問題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對違法違紀事項的性質、產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後果進行全面剖析,落實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