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山東省沂南縣劫匪白某、安某經預謀後,糾集他人從原籍駕車來到天津市寶坻區,並於午夜掏牆挖洞進入一腸衣廠,對該廠老闆和員工實施捆綁、封嘴、矇眼,而後將腸衣廠錢財洗劫一空。近日,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維持了一審法院以搶劫罪分別判處白某、安某有期徒刑15年的判決結果。
一審法院認定,案發前日,被告人白某夥同安某勾結趙某、周某、史某(三人均已判刑)、高某(在逃),預謀搶劫寶坻區某村李某的腸衣廠。後白某等攜帶撬棍、鐵絲等作案工具,租乘李某某(已判刑)的藍色解放牌雙排座汽車,由原籍出發前往天津。當日24時許,白某等竄至本市寶坻區某村附近“香寶公路”通往腸衣廠的路口處。而後,李某某將車停在此處。白某、安某與其他人步行至李某的腸衣廠。次日凌晨,六人在腸衣廠車間後牆處掏洞入院。而後,白某等分別闖入廠長李某、工人戴某、宋某等人居住的房間內,先對四被害人實施毆打、捆綁,並用膠帶對被害人封嘴、矇眼。之後,白某等搶走人民幣1.26萬元、雲煙兩條、手機兩部及衣物等物品。一審法院經審理後,以搶劫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白某、安某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1萬元,剝奪政治權利3年。
一中院認爲,上訴人白某、原審被告人安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勾結他人合夥持械入戶,並使用暴力手段搶劫公民合法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原審認定的事實清楚,定罪準確,量刑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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