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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緩解因糧油、肉類、蛋禽價格上漲給低保對象生活帶來的壓力,確保物價上漲不影響低保對象家庭基本生活,重慶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從2004年10月1日起,提高城市低保對象生活補助標準。這是重慶市民政局副局長袁家驤27日宣佈的。
根據重慶市民政部門今年8月底的統計,重慶市有339411戶、694959人享受城市低保補助,佔全市非農業人口的9.22%。今年1-8月重慶市累計發放低保金41423.48萬元,人月均領取73.3元,在全國居於前列。
去年第4季度以來,重慶市糧食、肉類、蛋禽等價格大幅上漲,對城市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產生了較大影響。重慶市民政局副局長袁家驤說,今年10月1日起,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將調整,具體調整方案爲: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萬盛區、渝北區、巴南區、雙橋區及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由現行的185元/人月提高到195元/人月;涪陵區、長壽區、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綦江縣、潼南縣、銅梁縣、大足縣、榮昌縣、璧山縣由現行的145元/人月提高到160元/人月;萬州區、黔江區、梁平縣、城口縣、南川市、豐都縣、墊江縣、武隆縣、忠縣、開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酉陽縣、秀山縣、彭水縣由現行的115元/人月提高到140元/人月。
市裏對區縣(自治縣、市)確定的低保標準爲區縣(自治縣、市)政府所在地的城關鎮執行的高限標準,允許區縣(自治縣、市)政府根據本地其他鄉鎮的物價和居民生活情況,在10%以內適當下浮。
爲促使低保對象積極就業,重慶市民政局規定,對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低保對象就業上崗後,在就業後3個月試用期中,本人收入不計入家庭收入;3個月後按實際收入計入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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