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康健今年40歲,大學畢業後,他先當了老師,而後成了公務員,後來又當了財政局的幹部,再後來成了某服務公司的總經理。應該說康健屬於有知識有文化的儒商,但康健總想站得更高,看得更遠,總想掙大錢,可是最終康健因詐騙25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對於他犯罪這一事實,康健卻“理解”了好久,他說他沒想過要詐騙,怎麼就犯罪了呢?如今他在獄中已經度過了四年,康健說,他終於明白,人要腳踏實地地活着,才能越活越明白。
第1次轉折:由老師到經營者
應該說我是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在上世紀80年代初能考上大學挺難的,上學時,我和同學們一樣都抱着將來能爲國家爲社會做貢獻的理想和抱負。1984年,我被分配到學校,當了一名物理老師,那時無論幹什麼總有一種不服輸、富於進取和不甘落後的精神。
後來,因爲我懂微機,又喜歡文藝體育,當時少年宮正好需要人,我就調入了少年宮。在那裏教計算機課,還負責教務、招生、對外聯絡等事務性的工作。在少年宮比以前忙多了,每天早上8點上班,晚上10點才能回家。家裏人對我也很支持,都以我的事業爲重,總之那段時間我乾得很好,接觸了許多新鮮事物。
應該說我人生的第一次轉折是從少年宮開辦三產開始的,當時三產主要是製作旗幟、布標、標牌等項目。由於大家都不懂經營,誰都不敢接這個差使,我當時也可能是年輕,雖然從未搞過經營,但憑着一股衝勁,想也沒想就把這個三產給接下來了。
這是我第一次接觸到商業,其實這次經商我幹得並不成功,從性格上來說,我比較容易輕信。我總是用老師和學生之間的關係來和客戶接觸,在爲人處世上總也跳不出書呆子的感覺。這使得我在這次經營中,儘管付出了很多,成績卻並不理想。後來少年宮解散了,三產也隨之倒閉。
在這之後,我借調到石油公司。1995年,石油公司也開始搞三產,主要是經營電腦、硬件、軟件和一些辦公用品,需要懂技術,懂經營的人來做。由於我懂計算機,會維修,又從事過經營,這件事就順理成章地落在了我的頭上。其實那時我非常迫切地想跳出教育這個圈子,我總覺得從1984年到1995年這11年中,我一事無成,許多事都是功虧一簣。而且,我覺得自己已經32歲了,到了而立之年,特別希望能體會到一種成功的感覺。我決定從這裏開始。
這是個比較適合發展的地方,主要經營辦公設備的銷售和機票代理,我把一個很小的公司慢慢地發展起來。1999年,國家規定黨政機關不許再辦三產了,我經營的公司也要停辦,但是企業不是說停立刻就能停的,一些業務往來,也不能一下子斬斷。這時單位給了我兩條路:辭職或回來。
第2次轉折:從公務員變成個體戶
我選擇了辭職,這也是我人生的第二次重大轉折,這次辭職使我從公務員一下子變成了個體戶。這對於當時的我來說是個很沉重的壓力,這種壓力是現在的人無法體會到的。對於家人,我並沒有說得太多,只是給他們描繪了一個美好的前景和未來。由於公司剛剛發展,自己忙不過來,我就動員妻子也辭了職。
由於辦公設備貶值很快,幾乎一天一個價,必須用最快的速度贏利才能保證正常運轉。就是這樣,貶值和淘汰的電腦也越來越多,後來我就開始嘗試經營網吧。這在當時來說是比較早的,規模也是最大的。可好景不長,剛開辦不久,聯合執法就開始對網吧進行清理,我不想和違法沾上邊,於是就將網吧關閉了。但電腦閒置着總是浪費,後來,在一個在證券公司工作的朋友的幫助下,我開始和證券公司聯網,在我這裏做一個局域網,吸引客戶在我的公司炒股,朋友給我技術上的支持。在當時,遠程交易還是個新鮮事物,我這個證券公司局域網的出現,吸引了一大批客戶,在我這裏客戶可以直接下單進行買賣。證券公司收取客戶的代理費,而我對於客戶是免費的,我賺取的是證券公司給我的佣金。
在此之前,我對股票不是很瞭解,也不認可,總覺得那是一種投機生意。但後來我要經常給客戶做技術上的支持,幫助他們操作,慢慢的,我自己也開了戶,開始炒股。當時的行情非常好,我自然也賺了不少錢。
第3次轉折:因詐騙被判入獄
2000年,我認識了一個操盤手,他說當時有一個行情,讓我幫着一起做,問我感不感興趣。我明白,這就是俗稱的幫莊,我當然會做,這可是賺錢的好機會。當時我們預計是吸引1000萬元的資金,但吸引到400萬時就出事了,而這時候我已經走到了懸崖邊上。這應該說,就是我人生的第三次轉折。2000年2至4月間,以工商銀行招攬儲蓄業務爲名,採取提前支付年息16%的高息的手段,通過張某等三人介紹吸收8人現金260萬餘元,存入銀行,並索取了這8人的存摺及身份證複印件,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爲他們在證券公司開了戶。又通過電話委託業務將這8個人賬戶上的251.98萬元劃到我個人的賬戶上。
其實我吸引資金時還並沒有違法,可當吸引資金出現困難時,問題就出現了。第一,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我爲客戶開戶。第二,我將他們的資金劃轉到自己的賬戶上。通過這兩點,我就構成了犯罪。雖然我並沒有想過要將他們的錢據爲己有,我無非是用他們的錢來賺錢,而且要付給高額利息,但這種行爲就足以使我從天堂走到地獄。
但在當時我並不明白這一點,當我到了公安局時,我還愚蠢地認爲,把事兒說清楚,把錢還給人家不就行了嗎?我根本沒意識到我已經觸犯了法律,我犯罪了。在我的印象中,只有殺人、放火、搶劫、盜竊這些行爲纔是犯法。在看守所裏,我的情緒一直處於極度波動之中,我一遍遍地爲自己辯解,我告訴警察,告訴法官,自己沒有犯罪。
法官對我說的一句話使我慢慢理解到我真的犯了罪,他說,當你把別人的資金往你的賬上劃的時候,你就已經犯罪了,因爲你具備了支配這筆資金的能力,也許你主觀上並沒有想到把錢據爲己有,想掙到錢後在還給人家,但客觀上你已經具備了運用它的能力。最終我因詐騙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在獄中我認識到,人不能不勞而獲
到看守所的第一天,我飯也沒吃,水也沒喝,覺也沒睡,我覺得我沒法活了。當我最終意識到自己觸犯了法律時,我反而平靜了,我知道,每一個人都應該爲自己所犯的錯誤付出代價,但那時還並不十分清楚。
讓我真正認識到自己犯罪,還是在到了監獄裏,是獄警用一種我沒有想到的方式,讓我慢慢明白,由於我的過失給別人造成了傷害,我觸犯了法律,我應該爲此承擔責任。
到了監獄裏,我的心情反而好了。因爲在看守所,總會抱有一種僥倖心理,是否會判刑?會判多長時間?是不是會沒事?還都是個未知數。但到了監獄,所有的懸念都沒有了,只有好好改造才能爭取早日出去。而且看到監獄的文明管理,和獄警的耐心說教,說不恰當一點,我反而有一種到“家”的感覺。但畢竟自己以前有一定的文化背景,有一定的經濟地位,要一下子轉變到罪犯這個位置上來,的確很難,總是想不通。經過一段時間獄警的教育,在潛移默化中我慢慢地接受了,我明白,我必須要把心態放正,因爲我要在這裏度過10個春秋,我要用一種積極向上,一種良好的心態來對待。
我現在對自己很滿意,我利用自己的文化知識和對計算機的知識,爲監獄做了一些事,我目前的生活也很充實。其實,一個人犯罪並非偶然,總有他必然的東西,比如說我,白上了大學,卻不懂法。現在我知道,任何東西都要通過勞動去獲得,纔是合法的,纔是安心的。如果當時自己不是那麼急功近利,不是一門心思要掙大錢,也不會走到今天這步。另外,我通過現在這個特殊的羣體,認識到有那麼多種犯罪,將來對自我的保護意識和防範意識就強多了。
其實我現在真的挺省心的,公司由愛人經營着維持着,這也是全家惟一的經濟來源,同時我愛人也是全家的經濟和精神支柱。我入獄後,愛人非常傷心,但她沒有更多埋怨,她說她要做的就是讓我安心改造,照顧好老人和孩子。只有承擔了我應承擔的一切,我才能安心改造。我愛人真的很偉大很堅強,她超出了我的想象,她現在一面經營,一面照顧家,兩方面做得都很好,而且每個月她都來看我。另外,孩子學習也很好,很聽話。
我現在就想好好改造,出去後爲家庭爲社會多做點實事,再也不做違法的事了,把我丟失的這十年光陰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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