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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個涉及3000多人、涉案金額高達數百萬元的非法傳銷團伙,在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被搗毀。位於傳銷“金字塔”頂層的“高級業務員”———傳銷頭目丁丙芳及7名骨幹分子全部落入法網。記者在連續追蹤採訪時發現,隨着國家有關部門對非法傳銷打擊力度的加大,傳銷組織“統一管理、集中上課”的模式,正在向“家庭管理”、“分散上課”的模式轉變,這給進一步打擊非法傳銷活動帶來了新的挑戰。
-內線:破獲此案的關鍵
回顧此次破獲傳銷大案的經歷,防城港市工商局主要辦案人員李健最大的體會是:“發展內線,深入挖掘,這是此次案件成功的關鍵。”
2003年年底以來,防城港市工商、公安人員決定選擇發展一些“內線”。8月10日,3名受騙上當的傳銷參與者陳某、李某和歐陽某,在前往工商局詢問直銷活動是否合法時,與李健取得了聯繫。李健向他們反覆說明“直銷”就是“傳銷”,是國家法律禁止的經營方式後,他們決定擔當工商人員的“內線”,抓住首要分子。
“內線”提供的情況很快得到了證實。這是一個以“上海禧欣來服飾有限公司”和“深圳文斌貿易有限公司”搞直銷經營爲誘餌,進行傳銷活動,欺騙不明真相的非法傳銷組織。
-家庭:每個家庭由6-7人組成
經過“臥底”內線的調查,“業務員—業務組長—業務主任—經理—高級業務員—高級經理”構成了整個傳銷的“金字塔”形態。
“從業務員到高級經理,基本上是層層盤剝。”一位受騙上當的傳銷參與人員說:“傳銷組織者宣傳的觀點是:人際網絡是一個快速締造百萬富翁的行業,學會利用這種關係網絡,你能在一年兩年內賺到一輩子都掙不到的錢。投資3800元只是享有公司的招聘發展權以及品牌享用權。但到底這些錢是怎麼分配的,誰也不知道。”實際上,傳銷組織所有的錢都是從最底線的人那兒來的。
短短十多天時間,辦案人員就掌握到:這一傳銷網絡頭目是丁丙芳,負責對新成員進行思想教育、“洗腦”的是丁丙芳胞兄丁丙地。傳銷網以家庭爲單位,每個家庭由6-7人組成,分散在防城區周圍的十幾個地方。家庭中的“家長”就是傳銷網中的“業務組長”,他們的主要任務是接待、發展新會員(傳銷“下線”)。平時既有“家長”主導上課,又有“家長”相互之間“交流授課”,以家庭爲單位的授課目的就是對新成員“灌輸”傳銷的種種理念,使他們在不知不覺中上當受騙。
傳銷網絡每個月還要安排一兩次的“經理授課”,如有“業務員”因爲成績良好升入“業務主任”一級的,則在這樣的家庭中臨時增加一次“經理授課”。授課前給新升級的“業務主任”象徵性地發放紅包,以拉攏人心。
-辦案人員:應向“發展內線”—“精確打擊”轉變
“家庭管理”的主要方式是,傳銷人員以家庭爲單位組成最基礎的傳銷窩點,“家長”是窩點負責人。傳銷“家庭”主要由已經加入傳銷隊伍一段時間的傳銷者和新加入的傳銷者組成,一般每個窩點6-7人。分散居住在城鎮周邊居民的出租屋裏。防城港市工商局此次破獲的“上海禧欣來”傳銷網,涉案的3000多人,就組成了80多個家庭,分別居住在防城區的30多個地方。“分散授課”也使傳銷組織具有更大的“流動性”。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打聚會點”、“驅散人員”的打擊方式已被傳銷組織者所熟悉,傳銷網絡呈現出向“分散授課”轉變的趨勢。“家庭管理”、“分散授課”的方式,給辦案人員打擊非法傳銷帶來了新問題。一線辦案人員認爲:“羣衆舉報”—“大面積布控”—“打聚會點”的工作模式,有必要向“發展內線”—“精確打擊”的模式轉變。
-傳銷“人頭”:仍無明確的法律定性和解釋
廣西師範大學社科部法學副教授蔡瓊認爲,今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情節嚴重的傳銷或者變相傳銷行爲如何定性問題的批覆》公佈後,打擊傳銷的法律保障提高了一步,但對於傳銷“人頭”仍無明確的法律定性和解釋,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打擊的力度。事實上,對一些只傳“人頭”,不傳商品的傳銷網絡,在集中打擊告一段落後,傳銷網絡中的骨幹分子(頭目)又會憑藉雄厚財力和較廣的人際關係,重新開始傳銷活動。
專家建議,首先要強化對非法傳銷活動嚴格規範的監管機制。公安、工商、城管、文化等部門要加強對出租屋、物業小區、“半拉子”工程、茶藝館等重點地區的管理和巡查,對爲傳銷分子提供居住、活動、躲避場所的業主要給予嚴厲查處。工商部門要加大力度繼續清查暗中開展傳銷活動的企業,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此外,要加大對首要分子和骨幹分子的打擊力度,並建立傳銷人員檔案登記制度,通過各地聯網的形式,增強信息交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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