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廣東省公安廳的指揮協調和香港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深圳市公安局對在整治娛樂場所涉毒問題行動中查獲的15名香港籍吸毒人員實行集中移交出境。廣東警方同時將集中移交出境的人員及相關資料一併移交香港警方,並明確宣佈已將這15名香港籍吸毒人員列入不準入境名單。
近年來,隨着粵港通關手續進一步簡化,一些香港居民尤其是青少年“北上”到廣東省珠江三角洲地區娛樂場所吸食搖頭丸、K粉等毒品活動的問題日益突出。爲遏制這一問題發展蔓延勢頭,廣東省公安廳與香港禁毒及警務部門共同建立了相關工作機制。對於在廣東省境內查獲的吸食注射毒品的港澳居民,嚴格依照有關規定程序予以處罰,由公安機關處以15日以下拘留,單處或者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並沒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後,吊銷其《港澳同胞回鄉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實行集中移交出境。
廣東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廣東警方將繼續與港澳禁毒及警務部門緊密合作,依法嚴厲查禁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共同遏制跨境吸毒活動,剷除毒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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