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某建築安裝公司職工黃某,以買賣房屋和抵押轎車爲手段,騙取他人117萬元人民幣。本報曾對此案進行連續報道。近日,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萬元。
法院認爲,經審理查明的事實及相關證據均證明,黃某確係爲達個人目的,以虛構事實、編造謊言的方法,使當事人信以爲真,自動向其交出數額較大的錢財,其行爲侵犯了公民合法財產所有權,具有較大社會危害性,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以詐騙罪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