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膽小不敢反抗,家住豐臺某小區的20歲女孩小月(化名)被同小區居住的9名青少年多次輪姦、猥褻,時間長達4個月。現9名惡少因涉嫌強姦罪、強制猥褻罪,已被豐臺檢察院報送至市檢二分院審查起訴。有檢察官作出統計,目前“熟人強姦案”已佔到同類案件的四分之一以上。專家認爲,以男性爲主導的社會性別文化的影響是“熟人強姦案”多發的重要原因。
惡少自認沒犯大事表情輕鬆令人心寒
牛某、關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小月都住在同一個小區裏。去年4月到8月間,小月的前男友牛某糾集其他嫌疑人,採取脅迫、恐嚇手段,在其不敢反抗的情況下多次實施輪姦、猥褻。在多數情況下,牛某等人採用了電話威脅的方式:“你不來我就打死你!”接到電話,對牛某等人十分懼怕的小月每次都順從地去了,而從未想過報案,直到被自己的母親得知真相。
在押送嫌疑人的囚車上,這些男孩子那副“沒犯多大事”的輕鬆表情讓檢察官感到陣陣心寒。在他們看來,雖然他們採取了“抽嘴巴、打電話威脅”等方式,但只要是那個女孩在和自己發生性關係的過程中沒有很強烈地反抗,就說明“她同意,是自願的”。而檢察官告訴記者,這起案件被報送到市檢二分院,是因爲其中一些人已經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的刑罰。自己已經犯了大罪。
“熟人強姦案”佔同類案件四分之一以上
儘管這起案件的惡劣程度是罕見的,但從“熟人強姦”的角度上看,類似的案件在北京各區縣均佔有很高比例。經過豐臺、海淀、門頭溝等區檢察院起訴部門檢察官的保守統計,“熟人強姦案”目前的發生率已佔到同類案件的四分之一以上。
海淀檢察院的檢察官給記者講述了這樣兩起案件:
一對外地男女相約來北京打工,由於條件所限,兩人和男青年的哥嫂一起住在一間大屋子裏,這對男女睡在同一張牀上。儘管這名女青年始終只認爲男青年是自己“患難與共”的“好朋友”,兩人同睡只是限於環境,可男青年卻認爲她就是自己的女朋友,而且“平時一直對自己很好”。在他看來,她答應和自己睡在一張牀上,這本身就是一種曖昧的性暗示。於是,在一天晚上,他強迫對方與自己發生性關係。由於和男方的兄嫂同住一室,女方怕羞沒有反抗。後女方報案,男方被抓。經過開庭審理,不久前法院作出有罪判決。
“十一”前,海淀法院還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男孩和女孩都是一所民辦大學的學生,男孩子一直暗戀着那個女孩子,但對方有男朋友。後來有一天,女孩子告訴男孩子自己和男友分手了。這時男孩覺得機會來了,於是就把那個女孩先騙到自己的宿舍,然後要她做自己的女友。女孩不從,男孩就把她強姦了。
在公安機關預審階段,男孩子竟然告訴民警他的行爲不屬於強姦,理由是他既沒有用繩子把對方捆住,也沒有狠狠地打對方,而且對方也沒有明顯地反抗。被問到犯罪動機,這個男孩子直言不諱地說,他認爲只要把女孩的身體先佔有了,她的心自然也就屬於自己了。他還告訴民警,他身邊的一些朋友就是這麼做的,而且成功了。
獨斷願意有失偏頗時尚外衣難掩罪惡
通過辦案,一些檢察官發現了“熟人強姦案”的幾個特點:在許多案例中,男女雙方關係曾較爲親密;女方在遇到侵害時反抗不明顯;男方事後多數辯稱自己不是強姦。對此,各區的檢察官們告訴記者,根據法律,只要是採用暴力、脅迫手段,違背婦女意志與之發生性關係,就應該認定爲強姦,而不以是否反抗爲依據。
“在絕大多數強姦案件中,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都是一證一供,缺乏其他旁證。這時候,證據的採信一般會傾向於被害人。”儘管如此,記者經過採訪後發現,對這些“熟人強姦”案犯報有同情心者還是大有人在,尤其以男性居多。
剛剛從英國歸國的於先生認爲,在“一夜情”等已經成爲另類的時尚的年代裏,如果一個女孩同意和自己在深夜共處,那男性當然會聯想到她一定對自己有“那個”意思。如果發生了什麼,又怎麼能算是強姦呢?
在北京一所高校讀大二的小陳也表達了類似的看法。他告訴記者,在他所在的大學裏,不少“壞”孩子都是因爲“下手狠”,才最終得到了自己的另一半。而被征服的“另一半”似乎也顯得“挺幸福”的。小陳說,只要別做得太過分,他就不認爲這屬於強姦。
專家看法
“熟人強姦案”頻發緣於性別文化影響
對於四分之一的“熟人強姦”發案率,社會性別和法律問題專家陳敏女士告訴記者,國外的發案率還要遠遠高於國內。
據歐美一些國家統計,絕大多數強姦案都發生在熟人之間。
對“熟人強姦案”多發的原因,陳敏認爲這緣於以男性爲主導的社會性別文化對男女兩性的影響。“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外國,社會性別文化始終都是以男性爲主導的。
在行爲方式上,‘主動’、‘進攻’,這些詞語似乎天生就是男性的權利;而女性似乎天生就應該是‘被動的’、‘順從的’或者‘半推半就’的。
由於男性在社會性別文化中長期處於優勢地位,一些男性的性行爲邏輯就是,‘只要是她不明顯反抗,那我就認爲她願意,我就可以繼續下一個行爲’。而在這個過程中,女性當時的真實感受反倒不在男性考慮之中。
“而在社會生活中,由於社會性別文化對女性的消極影響,也確實有一些女性在被侵害後因爲怕惹事、怕沒臉見人等原因,不敢報案,甚至‘被動地’成爲侵犯者的女友或妻子的情況,而這些‘勝例’又反過來強化了男性固有的社會性別文化思維。”
最後,陳敏呼籲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預防性犯罪的法律宣傳和對“熟人強姦”犯罪的打擊力度。她告訴記者,在加拿大,警察會專門走進校園,告訴十三四歲的女學生如何辨別性侵犯企圖,應該採用何種方式應付各種性侵犯。
而在國內,這種專門的預防宣傳還很少。“在加拿大、美國、英國這些國家,‘熟人強姦’案犯單方面認爲‘雙方自願’的口供很少被採信,而且法律還規定,如果案犯單方面認爲被害人是‘同意’的,他必須舉出足夠的證據加以佐證,如果拿不出相應的證據,法官將不會採信他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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