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意外傷害是我國34歲以下年齡段的第一死因;我國每年有25萬~35萬人死於自殺;2003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萬多人,平均一天300人……這些驚人的數據都是記者昨日(9日)在由中華預防醫學會、廣東省預防醫學會和暨南大學醫學院聯合主辦的“第三屆全國傷害預防控制學術會議”上獲悉的。會議爲期三天,主題是“傷害與暴力———不可忽視的公共衛生問題”。與會全體專家緊急呼籲,將意外傷害納入國家疾病控制工作。
意外傷害的內容包括道路交通傷害、青少年傷害、燒傷、溺水、自殺、他殺、暴力、虐待、職業傷害等。據統計,全球每年有3億人發生傷害,其中死亡700萬人。而在中國,意外傷害成爲我國第5位死亡原因,1~34歲年齡段的第一死因。我國每年發生傷害7000萬人,死亡80萬人,佔總死亡數的11%;每年傷害的醫療費340億~1170億元人民幣,社會代價1360億~4680億元人民幣。
全國每年25萬~35萬人死於自殺
其中,自殺又是首位傷害死因,我國每年有25萬~35萬人死於自殺,是15~35歲青年的第一死因;位居第二的車禍每年以10%的增幅上升,2003年發生道路交通事故77萬多起,死亡109381人(平均每天死300人);淹死是第三位傷害死因,是0~14歲少年兒童首位致死原因;2002年發生職業傷害100多萬起,死亡139393人,經濟損失逾2000億元,約佔GDP的2.5%。而在廣東,每年車禍發生數、死傷人數都遠遠高於其他各地(分別佔全國總數的18%、11%和17%)。
來自廣東的10位專家經調查發現,中小學生意外傷害發生率隨年齡增長的趨勢十分明顯,中學生高於小學生,多發性傷害與父母的文化程度和是否是獨生子女有關。父母受教育程度越高,憂患意識、安全教育、防範措施比較好;父母文化程度越低,子女多發性傷害的發生率越高。而獨生子女的多發性傷害發生率爲16.68%,非獨生子女爲22.29%。獨生子女受到較周到的看護、關心和幫助,其傷害發生率明顯低於父母文化程度低和非獨生子女者。
去年平均每天300人喪生車輪下
據世界銀行估計,到2010年中國每年將有140萬人因傷害而夭逝,2030年這個數字將上升到250萬人;如果國家把傷害納入到疾病控制工作中,2010年傷害死亡數將比上述預測數減少50萬人,2030年每年則有170萬人可以避免因傷害而早死。
2003年我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77萬多起,死亡109381人,直接經濟損失超過33億元;平均每天有300人喪生於車輪之下。暨南大學醫學院傷害預防控制中心王聲氵勇教授在提交的一份報告中指出,在1951年~2001年的51年中,我國道路交通傷害一直呈上升趨勢。車禍死亡人員中,行人、乘客、騎摩托車者和騎自行車者佔了80%以上。據統計,1999年中國的道路交通傷害導致損失估計價值爲125億美元,幾乎相當於中國全年衛生經費預算的四倍。
在政府統籌下建各部門協作機制
與會者認爲,傷害和暴力和其他衛生問題一樣可被認識、預測、預防和控制。應在政府統籌下建立衛生部門與公安、交通、消防、教育、技術、保險、消協、婦聯、殘聯等部門的協作;將傷害納入疾病控制工作中,有效地減少傷害的發生、死亡和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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