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被告人冒充警務人員以檢查爲由,搶劫一對外地夫妻現金2300元,昨天上午,被告人因不服一審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的判決結果提起上訴,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於近期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今年5月14日13時許,被告人宋某來到一對外地夫婦王某及趙某在本市的暫住處,見院內有鋁下腳料,便盤問鋁下腳料的來源,王某告訴宋某是從他處購得的,被告人宋某威脅王某“我換身衣服你才知道我是幹嘛的,是嗎?”並讓王某跟他走,被告人宋某與王某離開王某的暫住處後,宋某以需要開具鋁下腳料來源的證明爲由,將王某騙走。後被告人宋某又返回王某家中,將其屋內碗櫥上的2300元錢拿走說要去派出所對賬,並威脅說“別妨礙公務,妨礙公務拘留你”。被告人宋某乘機逃離現場,後被告人宋某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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