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華工商時報》報道,商務部研究院副院長沈丹陽近日表示:如果以國務院主管“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部門作爲商務部職能定位,還有欠缺,至少不全面,因爲這種定位容易把商務部僅僅作爲一個行業主管部門,使商務部的宏觀經濟服務職能和宏觀經濟管理職能不能夠得到充分的發揮。
根據沈丹陽的想法,商務部的職能應該包含四個方面內涵。第一,負責全國各種商品、貨物和服務業的出口以及在國內的流通與消費,具有構建市場、促進流通的職能。第二,主管商務服務業(或流通服務業),具有行業管理職能。第三,有指導、促進國際經濟合作的職能。第四,通過制定對外貿易政策、國際投資政策和流通政策調控國內市場,商務部有宏觀經濟管理的職能。
沈丹陽認爲,商務部的第四種職能並未得到完全體現和重視,他表示,在宏觀經濟管理手段中,除了金融、財政、稅收等政策外,內外貿易政策和國際投資政策也是很重要的。商務部職能定位應該是“兩促進兩管理”,即“促進流通、促進國際經濟合作、商務服務業行業管理和宏觀經濟管理”四大職能,而不能停留在簡單的“內貿+外貿+國際經濟合作”上。
重新明確商務部職能定位,沈丹陽表示,商務部的機構設置也應做出相應調整,目前商務部機構設置存在多個方面的問題,例如內外貿管理未能有機整合;缺乏能統籌商務部各項職能特別是監控商務宏觀形勢,及時從宏觀角度提出宏觀調控建議的綜合業務司;缺少面向中小企業的流通商務服務;實施進出口商品管理與促進的司局設置與職責分工有所重複等。
沈丹陽覺得,經過成立一年多的“磨合”,商務部運轉已經比較平穩,現在應該是着手加以進一步調整的好時機。調整原則一是要有利於體現和實現新職能,二是要有利於提高行政效率,三是要有足夠的前瞻性。
除了內設機構外,沈丹陽建議商務部的直屬事業機構、派出機構和議事機構也應根據職能轉變的需要做出一定調整。可以學習歐美國家的經驗,將一些有較強政府職能又適合按市場機制運作的事業機構改造爲政府領導下的法定“獨立機構”;將一些重要的市場監督調控權與進出口商品管理權直接交由商務部駐各地的特派員辦事處等派出機構執行;將一些重大政策的調整、決定以及一些審批、分配事項提交到由政府、商會、企業人員和專家共同組成的專門委員會等議事機構審議。
與機構設置調整相適應的是,沈丹陽還建議工作方式也要轉變,否則,即使形式上職能轉變了,機構也調整了,仍然很容易有意無意沿用計劃經濟的思路來開展工作。沈丹陽建議商務部工作方式的轉變重點應該在三個方面:
首先,在處理各種經濟問題的立足點上,應儘可能站在更高高度,擴大宏觀視野。商務部既是行業管理部門,更是綜合經濟部門,必須有大流通、大市場、大貿易的指導思想,從促進宏觀經濟發展的角度去思考問題。
其次,要重市場環境、輕市場主體,以間接調控爲主。作爲中央政府的宏觀經濟管理部門,工作着力點應更多放在市場上。要把重心放在如何建立一個規範的市場流通體系上,爲各類企業創造良好的國內外公平競爭環境,打破國外貿易壁壘和國內的地方保護主義,提高企業競爭力。
第三,在工作手段上,要以間接調控手段和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的促進手段爲主。在促進流通、出口和產業發展方面,更多運用與市場機制相結合的促進手段,採取政府間接辦理的體制,即通過“獨立機構”或由政府投資成立政策性公司,專門負責辦理政府資助性質的業務,政府不直接參與經營,只管方針、政策。沈丹陽認爲,這種模式的優點在於既可以較好地落實政府的政策意圖,易於管理和操作,又可以避免政府直接辦理的弊端,政府的人力和財力負擔還可以大大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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