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第十二個“黃金週”的結束,近日各方面又紛紛開始喜氣洋洋地盤點“黃金週”的豐厚收益了。自1999年中國推行“黃金週”長假制度以來,幾乎每個“黃金週”過後,我們都能看到遊客量“井噴”,諸多商家賺得“鉢滿盆溢”的繁榮景象。然而,在這樣的繁榮背後,近年來這種長假制度存在和帶來的一些弊端也正在日益顯現。
一方面,“黃金週”期間,由於人口過於集中,不少旅遊景點、購物場所往往都是人滿爲患,各種資源和空間大都相對緊張。尤其是一些旅遊景點,往往連如廁都要排隊,飲食、住宿更是舉步維艱,不少人的長假出遊都在不同程度上成爲了名副其實的“黃金苦旅”;一方面,長假雖然能給零售、旅遊、餐飲等諸多行業帶來豐厚收益,但其中不僅需要各政府部門集中準備、調動很大的人力、物力、財力來確保期間的交通和安全,也需要廣大商家、企業提前做準備,把大量的時間、精力和資金高度集中到一個時期。而高度集中往往意味着不僅要承擔集中本身要面臨的各種風險,而且也不一定能夠促進消費總量的增長。正是上述各種消極因素的存在,使得近年來質疑“黃金週”長假制度的聲音一直此起彼伏。
近年來,中國早就不斷有專家、學者提出,實行帶薪休假、分時度假等休假方式將更有助於平衡“黃金週”供給不足、平時供給過度的矛盾。實際上,歐美等發達國家生活質量普遍較高,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帶薪年假的普及。也正是這項制度的成熟運用,歐美的熱門旅遊景點大多是淡季不淡,旺季也不會人滿爲患,接待服務井井有條,人們的休假方式呈現出多元化、自由化和現代化的良性局面。而在有着廣大人口底數的中國,人們休閒時間過於集中,往往更爲容易導致吃、住、行、遊、娛、購等各個環節的資源緊張和空間擁堵,因此,採取帶薪休假、分時度假的方式來有效分散民衆的休閒時間,早就應該成爲中國長假制度變革的方向。
然而,儘管這些年來社會各界一直在呼籲、提倡帶薪休假、分時度假,儘管中國1995年實施的勞動法第45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帶薪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享受帶薪年假。但是,由於帶薪休假相對會增加單位的勞動成本付出,由於目前中國還沒有一種根據勞動法要求制定的全國統一的年休假制度的具體實施辦法,因此,大部分的單位,尤其是一些合資、私營企業往往都不願主動推行新的休假方式。如此一來,儘管各種問題嚴重,儘管反對聲四起,“黃金週”長假制度在中國依然還在繼續推行。因爲目前看來,這其中還有一種國家通過強制性全國統一休假的方式來確保廣大勞動者休息權實現的目的考慮。
因此,要想有效解決上述問題,目前最爲根本的舉措應在於國務院要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儘快制定和出臺一個全國統一的帶薪休假的具體實施辦法,以使各政府部門能夠有法可依,繼而能夠加強監督、管理,逐漸引導和強化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使其徹底破除觀念和經濟利益等各種阻力,將“帶薪休假”等先進理念和休假方式真正落到實處。
同時,有關方面也應進一步挖掘假日消費產品,擴展假日生活內涵,還原假日生活的本質。目前,不少政府部門依然還是傾向於認爲長假就是旅遊、就是購物,依然還是過分地關注和張揚長假的經濟功能,而相對忽視其休閒和舒適的假日生活本質。實際上,真正、全面、科學的假日生活,其內涵絕不僅僅只是簡單的觀光旅遊和購物,其還應有更多的選擇空間,不同層次的不同需求都應能得到相對有效的滿足。而所有的這些,顯然需要有關方面首先積極轉變思想觀念,儘快迴歸政府職能,從而在具體實踐當中能夠進行積極而紮實的引導、開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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