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要求協助扣劃存款時,中國農業銀行玉山縣支行行長不但拒不協助扣劃,還揚言要拿槍來對付辦案法官。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對該行作出罰款3萬元的處罰決定。人民法院網消息,近日在中國農業銀行上饒分行、中國農業銀行江西省分行的支持下,執行人員5次赴上饒執行,終將罰款3萬元和案款40萬元執行到位。
高安法院在對被執行人江西雞山水泥有限公司執行過程中,查明該公司在中國農業銀行玉山縣支行巖瑞營業所的存款金額達100萬餘元,便要求該行予以協助扣劃。該行行長爲保護被執行人的利益(江西雞山水泥公司是該行的大客戶),竟然以扣劃存款要經當地政府和法院同意爲由斷然拒絕扣劃。當辦案法官拿出有關文件給行長講述其不依法協助扣劃是錯誤的、義正詞嚴地要求行長依法予以協助時,該行長與辦案人員發生了激烈的爭論。在爭論過程中,惱怒的行長向身旁的經警高呼:“拿槍來!”
執行人員爲避免矛盾的激化,遂到該行的上級行中國農業銀行上饒分行,向該行反映了玉山農行拒不協助扣劃的情況,請求上饒分行責令玉山農行予以協助扣劃,但玉山農行仍拒絕協助扣劃。基於中國農業銀行玉山縣支行拒不協助扣劃,情節惡劣,嚴重妨礙了法院執行,高安法院對其作出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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