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難以忍受色狼公公的長期騷擾,南京一女子不得以想通過與十分恩愛的丈夫離婚來逃避公公的騷擾。
據金陵晚報報道,匡偉明(化名)1991年底外出打工時結識了陳紅妹(化名),二人一見鍾情,很快就建立了戀愛關係,感情一直很好。1994年12月,二人登記結婚,婚後夫妻感情一直很好。1999年,匡的母親去世,之後匡便外出打工,家中只剩下陳紅妹照顧公公、孩子。
陳紅妹說,自從1999年婆婆去世後,丈夫就外出打工,一開始她也沒覺得怎麼樣,但漸漸的,她發現公公看她的眼神不對了。起初,她總是迴避公公色眯眯的目光,但後來,公公竟不顧倫理廉恥,對之進行騷擾。先是有意無意地用“葷話”相挑,見陳紅妹不理不睬,以爲其老實可欺,後又以“鹹豬手”故意在其胸部相蹭,繼而提出非分的要求。
陳紅妹斷然拒絕後要公公尊重點,可公公竟冒出一句“肥水不流外人田”。此後,陳紅妹總是冷臉對待公公。見媳婦態度堅決,公公終於惱羞成怒,故意找茬,惹是生非。爲了顧及匡家的顏面,陳紅妹沒有對丈夫說出實情,獨自忍受來自公公的侮辱。陳紅妹的忍讓換來的只是公公肆無忌憚的騷擾,爲此,她以離家出走、要求離婚來嚇唬公公。
最終法官做出判決:原告陳紅妹與被告匡偉明自願結婚並生有子女,雙方應珍惜已建立的夫妻感情,因其他事由,雙方存在一定的隔閡,但夫妻之間並無實質性矛盾,原告的離婚理由尚不充分,法院不予支持。據此,法院判決二人不準離婚。
面對這樣的判決,匡偉明表示,他將辭去外地的工作,回老家找份工作,陪在妻子身邊,用實際行動撫平妻子受傷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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