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相關資料顯示,因社會壓力增大,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人數持續上升,因未及時進行心理治療演變成精神病患者的人數也持續上升。目前,山東省精神衛生中心每月接納的精神病患者高達一百五六十人。
據該院主任醫師唐茂芹、焦志安介紹,通常所說的精神病是指情況嚴重的精神病,嚴重的精神分裂症可出現傷人情況,歇斯底里症患者在出現意識障礙時也可傷人,有的患者甚至將人羣想像成一片西瓜而揮刀亂砍,或是想像成仇人殺掉。精神病治癒後復發機率也很大,病人在出院後很長時間內要堅持服藥進行鞏固治療,否則在停藥後兩個月到半年內復發。
據瞭解,因爲多數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屬一般都會對外隱瞞病情,因此衛生部門對濟南到底有多少精神病患者還沒有具體的統計數字。由於大多數患者姓名、住址等都是假的,造成病人出院後醫院無法與之建立起聯繫,後續治療無法實施。另外,目前還沒有相關法律對這一弱勢羣體進行保護,也沒有任何資金救助,一些患者最後因資金不足不能堅持長期治療,很多病人出院沒多久病情就復發。
據有關專家介紹,英國於1880年頒佈了《精神錯亂者法》,開了精神方面立法先河。我國於1985年開始着手起草《精神衛生法》,但至今該法未能出臺。按照國際慣例,精神病的防治費用主要由國家承擔,但若出現意外則由其監護人承擔相應責任。而在我國,是否由地方政府來承擔患者治療費用成爲立法的瓶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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