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兒子的手機被人搶走,夫妻倆決定爲兒子討個“理兒”,但在索要手機過程中,這對夫妻卻因方法不當而觸犯刑律,雙雙因非法拘禁罪被處以刑罰。
在得知兒子的手機被人搶走後,今年5月24日晚上8點多,劉某夫婦及劉某之妻李某的弟弟(在逃)等人,乘坐出租車到本市一中學門前,將搶劫其子手機的許某強行帶到車上。在李某抽打許某的臉部後,李某的弟弟等人也對許某進行了毆打,致使許某鼻骨和上頜骨額突兩處骨折,眼部損傷。後幾人又挾持許某尋找其他的搶劫同夥,欲追回被搶走的手機。直到次日下午6時許,幾人纔將許某放回。經報案,劉某夫婦被抓獲。經法醫鑑定,許某的兩處骨折已構成輕傷,其眼部損傷爲輕微傷。
案件公訴到法院後,南開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李某、劉某法制觀念淡薄,爲追回其子被搶劫的手機,夥同他人共同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長達20多個小時,其行爲已經構成非法拘禁罪,應依法予以判處。並且,二人在實施非法拘禁的過程中,具有毆打情節,造成被害人輕傷的後果,依法應從重判處。同時,考慮到被害人在案件的起因上負有一定責任,二被告人是初犯,認罪態度較好,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故酌情予以判處。由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李某拘役5個月;判處劉某拘役4個月,緩刑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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