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黑龍江籍聾啞人宋某糾集4名同夥千里迢迢竄至本市闖入“仇家”的租住處進行搶劫,並非法拘禁、強姦了“仇家”女友。近日,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維持了一審分別對5被告人判處11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經審查明,2003年8月16日,被告人宋某糾集被告人王某、張某、李某、孔某,經預謀後由原籍來到本市找同鄉侯某報仇。2003年8月24日16時許,5被告人在本市百貨大樓附近遇見侯某的僱工崔某(聾啞人)後,強行讓崔某帶路來到侯某租房處。崔某叫開門後,5被告人闖進室內,對在室內的被害人潘某(侯某女友)掐脖子、堵嘴進行毆打,並持菜刀、彈簧刀相威脅。緊接着又對回住處的洪某進行毆打、恐嚇,當場劫得現金700餘元。宋某怕被害人潘某報案並將情況通知侯某,於是離開案發現場時,強行將被害人潘某帶到東麗區一平房內,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在非法拘禁期間,被告人王某趁看管被害人潘某之機,強行與潘某多次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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