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事情已經過去了近2個月,可是提起那場噩夢,16歲的少年小約(化名)依舊止不住顫抖。9月21日,中山區法院對案情進行不公開庭審後,小約就回到了老家撫順。媽媽依舊留在大連,一邊打工,一邊等待最後的判決結果。
“這個案子目前正處於會審階段,估計本月底就會出結果。訴訟裏提出的精神賠償要求是9.18萬元。”昨日,小約的代理人,大連新世紀律師事務所魏平律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小約母子倆在大連舉目無親,事情發生後,兩人死的心都有了。他們是地道的弱者,更無力支付律師費訴訟費。聽說孩子的遭遇後,律師魏平毅然決定進行無償的法律援助。
少年打工遭遇噩夢
那是8月21日凌晨發生的事。當時,年僅16歲的小約在睡夢中被疼痛驚醒,睜眼一看,只見自己打工的酒店38歲的男經理正趴在他身上。“雖然使勁掙扎,可是他的力氣太大了。”小約實在不願意回憶那恐怖的一幕,“我的嘴被他捂住了,脖子也被狠狠地掐住,他還兇巴巴地威脅我不讓我出聲。”據公安部門後來的調查顯示,直到10多分鐘後,男經理才放手。
那一天,是撫順男孩小約來到這家酒店當傳菜員的第三天。事發後,小約完全傻了,他知道這是丟人的事。下體出血不止,更增加了他的恐懼。第二天下起了大雨,小約冒雨一口氣跑到媽媽住的地方……
侵犯者被行政拘留15天
兩天後,大連市公安局中山分局下發了《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上面顯示,根據該酒店經理本人的供述、小約的證詞及醫院的診斷,查明8月21日凌晨,該經理在其酒樓包間內將小約強暴。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19條的規定,對其給予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本案加害人的行爲不構成犯罪,小約也就無權要求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只能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按流氓活動處理。行政拘留15日已經是最重的處罰了。”昨日,大連新世紀律師事務所魏平律師告訴記者,雖然法律無法爲酒樓經理定罪,但是根據《民法通則》及相關法律規定,公民享有包括身心健康權、人格尊嚴權和人身自由權的人格權利,酒店經理的行爲就是對公民上述權利的嚴重侵犯。魏平說,是一位一直關心小約經歷的好心人找到他,講述了小約的遭遇,引發了他的同情心,毅然決定爲小約免費打官司的。
此事可能會影響被害人一生
魏平律師告訴記者,考慮到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9月21日的庭審是在不公開的情況下進行的。在法庭上,作爲代理方,他指出,被告對未成年人小約的強暴具有明顯的主觀惡意,不僅傷害了原告的身體,更對其精神產生了極大的傷害。事後,小約曾想過自殺,終日感覺擡不起頭來。此事帶來的一系列負面心理創傷將極難根治,可能會影響被害人一生。
據瞭解,被告代理人對侵害行爲本身沒有異議,但對“精神損害賠償”提出不同看法,認爲被告的侵害行爲沒有給小約造成嚴重侵害,精神損害不存在。代理人還指出,事發時,小約有機會反抗和脫逃,但他沒有,此情節應該減輕被告的責任。
判決結果有望月底做出
據瞭解,我國在1979年的老《刑法》中規定了“流氓罪”的定義,其中包括雞姦行爲。但在1997年的新《刑法》中取消了原流氓罪的法條,雞姦不再以犯罪論處。魏平律師認爲,婦女的性權利受法律保護,男子的性權利亦應受同等保護。這種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爲不能通過現行《刑法》來處罰,就應通過民事制裁懲罰,而民事制裁的最有效途徑就是經濟處罰。
“近幾年來,關於同性性侵犯的案件出現了不少,有關這一問題的討論也很多。但是受害人走上法庭,爲自己討要賠償的卻未有所聞,這類案子在全國也很罕見。大連這起案子具有突破性意義,將對有關立法起到推動作用。”魏平律師透露說,此案有望月底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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