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1962年拉薩海關建關以來查獲的最大的一起海洛因走私案做出宣判。
涉案三名被告均爲尼泊爾人。據介紹,三名被告中,兩名是尼泊爾巴溫族人,另一名是尼泊爾尼瓦族人。被捕前三名被告均爲尼泊爾個體商販。被告人熱比·杜哈被判處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伊蘇里·古瑪·夏瑞斯塔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熱巴德·古瑪·杜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刑滿釋放後驅逐出境。
2003年6月3日,拉薩市海關緝私局在中尼邊境抓獲了來自尼泊爾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並查獲海洛因75塊,共計29850克。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西藏自治區公安廳、拉薩市公安局物證檢驗報告、毒品鑑定書證實:從所送白色粉狀物中檢出海洛因毒品成份,含量爲59.15%,拉薩海關緝私局送檢的方塊白色固體物,檢測中檢出有海洛因成份。
據拉薩海關有關負責人介紹,這起毒品走私案是拉薩海關自1962年建關以來查獲最大的一起海洛因走私案。除了數量最大之外,海洛因純度也是最高的一起。
自1984年至2003年的近20年間,拉薩海關查獲各類走私、違規案件3199起,案值4.3億元,破獲多起特大毒品、文物走私案,共查獲各類毒品556公斤。
據瞭解,目前三名被告均已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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