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加快個體私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發展,14日,天津市政府制定出臺一系列利好措施。天津市將簡化稅費徵收辦法、下放工商登記權限,提高個體工商戶納稅的起徵點等,把個體私營經濟和中小企業做優做大做強。對涉及個體私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行政許可事項,天津市要進行全面清理。對確有必要設定的涉及個體私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行政許可事項,今後將以聽證會或論證會的形式,充分聽取個體私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意見。
工商登記權下放
今後,註冊資本在3000萬元以下的內資有限公司,將委託各工商分局覈准;無需照前審批的個體工商戶的設立和變更登記,將下放到工商所辦理。
同時,本市要積極實行“並聯審批”制度,各照前審批部門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事項,應該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本市還要試行“一門受理、告知承諾、並聯審批、先發證照、事後檢查”的告知承諾制度。
個體戶納稅起徵點提高
本市將提高銷售水產品、畜牧產品、蔬菜、果品、糧食等農產品的個體工商戶,以及以銷售上述農產品爲主的個體工商戶的納稅起徵點,並且提高銷售貨物等應徵收增值稅的起徵點,以及提高服務行業等應徵收營業稅的起徵點,同時還提高應稅勞務的稅收起徵點。
稅費徵收辦法簡化
定期定額繳納稅費的個體工商戶,今後可通過委託銀行劃轉稅款等納稅方式繳納稅費。非定期定額繳納稅費的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可通過遠程電子申報方式繳納稅費。在各類市場內經營的,可由主管稅收機關委託市場主辦單位統一代徵稅費。連鎖企業實行統一繳納稅款的辦法。直營連鎖企業,也可統一申報繳納各項稅收。
市場準入條件放寬
個體私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市場準入條件將被放寬。本市實行企業註冊資本分期繳付制度。註冊資本在100萬元以下的企業,首期繳付額佔註冊資本10%的,即可註冊,最低註冊資本不少於3萬元,其餘部分可在3年內繳齊。
企業改制要件簡化
國有集體企業改製爲公司、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的,履行變更登記程序,可以保留原字號;已取得專項許可且仍在有效期內的,不再重新辦理審批手續;住所未發生變化的,不再提交房屋產權證明。
企業改制成本降低
國有集體企業改製爲國有集體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和私營企業的,以及摘掉“紅帽子”、“洋帽子”的私營企業,其資產評估、產權過戶、土地使用權過戶等涉及的各項費用,按現行規定的最低標準收取。
鼓勵外地人來津興業
爲鼓勵外地人員來津投資興業,本市特規定,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5歲以下或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以及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在本市經濟建設中獲得市、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外省市來津人員,以及外省市來津創辦企業上年度納稅額達一定數額的外地人員,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在天津落戶。
鼓勵中小企業貸款
本市鼓勵擴大個體私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貸款業務。市財政對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放的註冊資金在200萬元(含200萬元)以下的個體私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貸款,按照貸款總額給予一定的成本補償性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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