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皇妃》編劇訴名譽權受侵 二被告賠償67萬
北方網消息:本報14日報道了電視劇《末代皇妃》編劇張永琛一審獲賠67萬的消息後,引起多位文學藝術界知名人士及衆多讀者的關注,他們紛紛打電話詢問判決的依據,希望今後避免此類糾紛。
法院認爲,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並不是事件本身,而是作者對事件的表達方式。淑妃文繡作爲歷史人物,其人生的經歷已是歷史事件的一部分,而且訴爭詩文均不構成兩者作品的主要內容與主要部分。王慶祥昨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肯定要上訴,而且還要就其著作權被侵權一事另案起訴張永琛。張永琛先生則表示,一審判決維護了被侵權者的正當權益,如果王慶祥上訴,他將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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