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西藏外,我國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已全部完成了地方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制定修訂工作。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張維慶說,各地新出臺的條例都較全面地體現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立法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精神,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立法宗旨、目的,基本方針、原則和制度,保持了現行生育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
張維慶說,各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突出了依法行政、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合法權益的思想,普遍取消了一孩行政審批制度,修訂了各種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收費和罰款項目,如二胎生育調節費等。多數省放寬了二胎生育間隔,吉林、上海、海南三地取消了生育間隔。同時各地還在避孕方法的知情選擇方面以及綜合治理、獎勵與社會保障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突破、創新和發展。
在完善地方立法的同時,各級政府對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經費投入力度有所增加,獎勵優惠政策的落實情況逐年好轉,羣衆合法權益進一步得到保障。各級人口計生部門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將依法行政和優質服務作爲全面提升人口計生工作水平的中心環節,羣衆對計劃生育工作的滿意程度在逐步提高。部分省、市、縣開設了計劃生育維權熱線電話,並開展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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