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涉及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面清理
下放工商登記權限積極實行“並聯審批”制度
簡化稅費徵收辦法放寬市場準入條件
加強融資支持
北方網消息:天津市政府近日發佈《關於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意見》,以進一步促進本市個體私營經濟和中小企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意見》規定,本市對涉及個體私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對不合法的行政許可事項堅決取消,對應當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嚴格執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增設行政許可事項和許可條件。今後,對確有必要設定的涉及個體私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行政許可事項,要以聽證會或論證會的形式充分聽取個體私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意見,並明確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條件、程序、限期等內容。
《意見》規定,本市下放工商登記權限。註冊資本在3000萬元以下的內資有限公司,委託各工商分局覈准;無需照前審批的個體工商戶的設立和變更登記,下放到工商所辦理。積極實行“並聯審批”制度,各照前審批部門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事項,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積極試行“一門受理、告知承諾、並聯審批、先發證照、事後檢查”的告知承諾制度。
《意見》規定,本市簡化稅費徵收辦法,放寬市場準入和企業改制條件,放寬集團准入條件。本市實行對外貿易經營資格登記制,凡註冊資金達到50萬元的生產型企業,註冊資金達到100萬元的流通型企業,均可辦理進出口資格登記。依法放開對個體私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在市場準入領域的限制,特許經營項目按有關部門審覈或許可的業務範圍覈定;一般經營項目按企業申請的業務範圍覈定,或者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覈定;超出覈定範圍從事一般項目經營的,不視爲超範圍經營。
《意見》規定,本市加強融資支持,鼓勵擴大個體私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貸款業務,充分發揮政府中小企業擔保管理中心貸款擔保作用,鼓勵中小企業上市融資。同時,加大鼓勵扶持力度,把年納稅額達到一定數量並有發展前景的私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列爲重點幫扶對象,實行定向對口幫扶指導,促其做優做大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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