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所有外地人才來遼寧發展,都可以享受到和遼寧省居民有關工作生活同等的待遇。遼寧省將推行工作居住證制度,凡持有遼寧省工作居住證的人員,還可以享受申報科研課題、科技獎勵、職稱評定等多項待遇。近日,遼寧省人事廳出臺了《遼寧省引進人才實行工作居住證制度暫行辦法》,爲吸引優秀人才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條件。
根據此辦法規定,來遼寧省工作或創業的人才,如果戶口在外地,又不願意改變戶籍的,或是不放棄外國永久(長期)居留權的留學人員,憑工作居住證享有遼寧省行政區域內居民有關工作生活待遇。
該證有效期一般爲3年,由省、市人事行政部門製作並頒發。領取工作居住證的人員應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共道德和個人信譽,符合遼寧省引進人才的專業需求,在學歷、職稱、專業上具備一定的條件。
持有工作居住證的人員可享有以下權利:可以在本省申報科研課題和科技獎勵;可以參加本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考試或職業(執業)資格考試,取得相應的證書;或直接認定、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可以在居住地申請子女入學(託);可以參加本省企業或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以及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可以按規定在本省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可以按照公安部門的規定,辦理出國手續;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爲其辦理相關落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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