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鄉縣師崗高中一名三年級女生被學生食堂承包人猥褻,而校長竟出面私了,隱瞞案情6個月之久。後此案被內鄉縣檢察院發現並監督公安機關立案查處,10月9日,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昨天,記者對此進行調查。案情被隱瞞半年
內鄉縣檢察院提供的消息稱,9月22日,內鄉縣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副科長馬文生帶領幹警在下鄉走訪羣衆中瞭解到,內鄉縣師崗高中高三一女生在今年3月6日下午被承包食堂的
個體戶王輝強制猥褻,案發後女生即向學校報告此事,後被私了。9月24日,該縣檢察院向該縣公安局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警方於9月26日立案偵查。
經依法查明:3月6日下午5時許,高三一名女學生到伙房打開水,32歲的王輝趁無人之機將大門反鎖,強行將該女生按倒在牀上,進行猥褻。其間,有同學在外面喊這名女生,她才趁機跑出伙房。案發第二天,該女生向學校教導處反映情況,學校不但沒報案,反而由校長出面讓王輝付給該女生1000元錢私了。
10月4日,該縣公安局將此案提請檢察院審查逮捕。10月9日,該縣檢察院審查後依法以涉嫌強制猥褻婦女罪批捕嫌犯王輝。檢察院就該高中負責人不及時報案且主持私了等問題,向縣教體局發出加強學校治安防範、追究該負責人的違紀責任的檢察建議。校長稱“這是小事”
昨天下午記者就此案打電話向內鄉縣師崗高中郭校長求證。他說:“這個事兒本來是個很小的事啊!”
記者:“當時1000元私了,校領導班子研究沒?”
校長:“食堂承包人和學生家長在一塊協商的……校領導班子在一塊兒也說到這個事了。”
記者:“你出面協調的?”
校長:“咱沒有做這個主。特別是女生家長要求不報案,爲了保護人家孩子的聲譽。”
記者:“學生家長當時不願意報案?”
校長:“不願意嘛!王輝出了多少錢我不太清楚。”
記者:“當時你沒有意識到這是個刑事案件?”
校長:“作爲學校來說,看家長的態度。人家不報案,俺咋辦?王輝事後已經辭退了。”
記者:“檢察院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追究你的責任你知道嗎?”
校長:“不清楚。”
隨後,記者撥通了內鄉縣教體局辦公室電話,一位姓呂的同志說,此事是由局紀檢組胡老師辦的。胡老師說:“檢察院確實發出了檢察建議。”記者問:“那麼,局紀檢部門對郭校長作出處理決定沒有?”胡老師說:“處理結果還沒有出來。領導們正忙別的事,還沒顧着研究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