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起事故,一年之內,18人死亡,同一個煤礦。
更讓人心驚的是,第三起事故發生在今年9月24日,而第四起事故就發生在10月9日,兩者相距僅僅半個月。
這個“吞人成性”的煤礦就是葫蘆島市境內的南票礦務局三家子煤礦。
記者第一次接觸這個煤礦是在2003年10月30日。那時,三家子煤礦發生了一起瓦斯爆炸事故,8名礦工遇難,一名礦工受傷。
近8個月後,今年6月22日,三家子煤礦再次發生瓦斯爆炸,5人身亡,3人受傷。
3個月後,今年9月24日,煤礦又發生井下瓦斯事故,4名礦工身亡。
半個月後,今年10月9日,煤礦發生新的人身傷亡事故,一名礦工身亡,一名礦工受傷。據瞭解,這次事故是一次水災事故,當時礦井裏用水槍採煤,煤炭堆起了一個“攔河壩”。這個“攔河壩”突然決口,導致一名礦工死亡,一名嚴重受傷。
對於事故頻發的原因,很多礦工認爲主要是對責任者處理過輕。
記者從葫蘆島市工會了解到,9月24日事故發生後,三家子煤礦礦長受到了記過處分。工會的一名工作人員透露,10月9日的事故也是一起責任事故。
昨日下午,記者與南票礦務局工會和安監局取得了聯繫,問及有關人員受到了什麼樣的責任追究,兩個部門都說不知道。(記者楊菊鳳)
短評
別再容忍
當礦難如此頻繁地和一個煤礦聯繫在一起時,我們感到震驚。
更讓人震驚的是,我們弄不清楚誰爲事故負責,而且負了什麼樣的責。
18個生命相繼消失,一個煤礦肆無忌憚地吞噬生命。震驚之餘,除了憤怒我們實在找不出其他的詞來形容自己的心緒。這種憤怒甚至不是出於“職業操守”,而僅是出於最樸素的對生命的尊重。
但事實上,在過去的一年時間裏,有人不僅沒有爲此憤怒,甚至容忍了。
我們強迫自己靜下來思考,爲什麼有人能夠容忍?一個可能的答案是:爲了煤礦的經濟利益。但是,經濟利益一定要以生命爲代價嗎?
這不是“小不忍則亂大謀”的問題,而是如果容忍可能招致更大的災難。
別再容忍,不管以什麼樣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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