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隨着天氣逐漸轉涼,天津市即將進入採暖期,爲進一步改善空氣環境質量,天津市環保局對如何控制煤煙型污染做出了進一步規定。
據介紹,在採暖期中,燃煤鍋爐除塵脫硫設施必須保持正常使用,不能擅自拆除或者閒置。對違反者,要根據有關規定處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燃煤鍋爐的煙塵、二氧化硫的排放必須達標,違反者處以1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運行的燃煤鍋爐必須燃用全硫含量小於0.5%的低硫優質煤,違反者按規定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燃煤過濾除塵設施必須採取密閉下灰方式,違反者按規定處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進入市區內的運輸燃用煤的車輛,必須於當日19時以後進入,並於當日23時前離開,違反者將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最後,鍋爐房使用單位應確定一名負責人,具體負責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並落實環保制度,認真做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記錄,並妥善保存、備查。
資料
截止到10月22日,天津市環境空氣污染指數二級和優於二級的天數已經達到了261天,佔總監測天數的88.2%,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0天,達到了本市近年來的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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