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南省委、省政府的有關部署,該省公務用車改革試點工作選在澄邁縣進行,昨日這個縣的公務用車改革方案已正式實施,下月初將開始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從澄邁縣有關部門獲悉,該縣正在實施的公務用車改革共涉及68個單位、1200多人。從11月1日起,該縣四套班子領導、各機關單位和各鎮現有的191輛公務用車將被統一收繳並向社會公開拍賣,涉改單位將不再保留公務用車。
按該縣公務用車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涉改單位的所有車輛在拍賣前,須按要求分期分批集中到指定地點統一管理,並由縣車改辦對擬拍賣的公車進行登記造冊和明確車輛的產權關係,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處置原有公車。
涉改單位的現有公車全部收繳後,將統一由車改領導小組委託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並將車輛評估情況進行公示後,再委託有資質的拍賣公司對符合拍賣條件的車輛向社會公開拍賣。公車拍賣所得款項,將直接匯入縣政府指定的專用賬戶,專款專用。
同時,車改後,各單位也不再設置駕駛員的職位,現有各單位駕駛員將採取內部轉崗分流等辦法,通過各種渠道進行妥善安置。此外,允許現有駕駛員自謀職業或停薪留職,停薪留職期間享受住房、保險等的待遇不變。各單位原先未經縣人事勞動部門批准自行聘用、借用的駕駛員,則一律由原單位予以辭退。
另悉,爲了確保特殊公務用車(主要是用於接待、搶險救災、處置突發事件等),澄邁縣委、縣政府將保留越野車、小轎車和麪包車各兩輛。以上保留的共6輛特殊公務用車,將由該縣接待科保管,使用時須經過縣委、縣政府領導的審批。此外,該縣“三防”指揮部和森林防火指揮部也將各保留一輛專用越野車,但不得作爲領導幹部的日常公務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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