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長韓正向上海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擴大會議彙報上半年市政府工作時指出,上海黨政機關將在未來一年內停止購買公車,以緩解市中心日趨嚴重的交通擁堵狀況。
上海黨政機關停購公車一年,意味着爲了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狀況,上海市正式向公車“開刀”了。在爲上海市的做法叫好的同時,也突然心生一慮:上海公車會步雲南後塵嗎?
就在兩個月前的6月17日,《中國青年報》對雲南省“無車年”後強烈反彈,5個月購豪華車花掉1.26億元的事件作了長篇報道。2003年1月8日,中共雲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曾發出1號通知,要求當年內全省各級黨政機關、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和國有虧損企業不準購買小汽車,厲行“無車年”計劃。1號通知下發後令行禁止,想買車的官員們只好望車興嘆,執行狀況是非常好的。但進入2004年,“無車年”結束,憋壓365天的慾望終於不可遏制地爆發出來,勢如泄洪。據云南省紀委不完全統計,截至今年5月30日,全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共購買超標公務車255輛,涉及金額1.26億元。其中地州市226輛、省直廳局29輛。這些超標車中167輛是大排量豪華越野車,最貴的88萬元一輛。“無車年”後的強烈反彈,讓公衆義憤填膺,也震動了雲南紀檢部門,並在全國範圍內引起強烈反響。
看到上海停購公車一年的規定,人們很自然地就會想起雲南的“無車年”。上海停購公車措施會步雲南省後塵嗎?這需要上海市委市政府用政治智慧來回答。但要保證不出現類似雲南省那樣的反彈,僅靠決心和口頭保證是不現實的,必須依靠嚴格的制度來保證。長期以來,政府控制黨政機關購車主要依靠兩個“法寶”,一個是指標控制,一個是資金限制。但這兩個控制手段在一些地區卻往往流於形式,超標小汽車有禁不止,人民羣衆意見很大。
兩個“法寶”失效的主要原因是,還缺少一個第三方的監督,即社會公衆的監督,公車消費還很不透明,黨政機關是否超標購車,是否經過審批,普通百姓都不清楚,因此無法進行有效監督。而在這個問題上,上海就準備了一套使公車購買透明化的制度,即今後上海的公車也將進行牌照額度拍賣。這樣以來,上海的公車購買將置於陽光下,讓超編超標公車無處藏身,它將成爲“無車年”後防止反彈的有力武器。從這個意義上講,筆者對上海停購公車一年後的防止反彈,避免步雲南省後塵,還是持樂觀態度的。
不管如何,“無車年”後的公車反彈必須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要提高警惕,加強綜合監管和監督,防止一些單位鑽法律和政策的空子,變相購買公車。我們相信,有云南省的前車之鑑,憑藉上海較爲完善的法治環境,上海一定能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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