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網消息:香港迴歸使這顆璀璨的“東方之珠”重新回到了祖國的懷抱,香港與內地的經貿往來也更加頻繁。CEPA的簽署和實施,使香港一系列貨物與服務獲得了放寬進入內地市場的限制,爲經受亞洲金融危機後的香港經濟長遠發展提供了一個新的平臺。有關人士指出,從CEPA第一階段的實施來觀察,由2004年1月1日開始生效的這一自由貿易協議,極大地加強了香港貨物在內地的競爭力,使香港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搶佔先機發揮了重要作用。
CEPA三要素
CEPA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投資便利化。在貨物貿易方面,自2004年1月1日起,內地對來自香港而符合CEPA原產地要求的374個內地2004年稅則號列涵蓋的香港貨物實施零關稅。加上內地對世貿作出的關稅減免承諾,約九成香港生產的貨物從2004年1月1日起可以零關稅輸入內地,其餘貨物只要香港製造商提出申請的產品符合在CEPA下雙方同意的原產地規則,內地最遲將於2006年1月1日起實施零關稅。在服務貿易方面,CEPA將放寬18個服務行業的市場準入(具體內容見附表)。香港的服務提供者可以在中國的世貿承諾實施時間表之前進入內地市場。在某些領域,例如視聽服務、建築及房地產、法律、物流和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放寬幅度超過中國對世貿的承諾。在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香港與內地同意在七個範疇加強合作,包括通關便利化、商品檢驗檢疫、質量標準、食品安全、中小企業合作、中醫藥產業合作、電子商務、貿易投資促進、法律法規透明度。
助推香港經濟
業內人士指出,CEPA將爲香港創造大量新商機,給予香港製造商新的動力,給予香港服務提供者搶佔市場先機的優勢。這些商機會帶來直接和間接的機會,包括創造新的就業機會。CEPA不但不會影響香港在貿易和經濟上的自主性,反而會加強香港在世貿的獨立成員地位,加強它在對外經濟關係上的自主性,加強它自由貿易堡壘的聲譽。CEPA是一個雙贏的協議,它不但將大大加強香港作爲國際商務中心和進入中國內地市場的跳板的吸引力,也將大大有利於內地的經濟改革和發展。
CEPA採取了“循序漸進”的方式,自第一階段的開放措施於2004年1月1日實施後,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舉行了一連串高層及高官級磋商,以拓展CEPA的涵蓋範圍。雙方於2004年8月27日就擴大開放措施達成協議。
貨物貿易
CEPA第二階段的擴大開放措施,在貨物貿易方面,除了374個已於2004年1月1日起享有零關稅優惠的產品以外,又就713個內地2004年稅則號列涵蓋的產品給予零關稅優惠。上述713個內地2004年稅則號列包括香港現有生產的貨品(529個稅則號列)及擬在香港生產的貨品(184個稅則號列)。該529個稅則號列所涵蓋的香港現有生產的貨品符合CEPA原產地規則就可於2005年1月1日起享有零關稅。至於餘下的184個稅則號列所涵蓋的擬生產貨品,內地將會自雙方確認有關產品已正式在香港投產後對其實行零關稅。
服務貿易
在服務貿易方面,CEPA第二階段,內地同意擴大其中11個服務行業的開放措施(具體內容見附表)。此外,內地同意把開放措施擴展至以下8個新增的服務領域:機場服務、信息技術服務、專利代理服務、商標代理服務、職業介紹所服務、文化娛樂服務、人才中介機構服務、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除另有說明外,這些新增的開放措施將於2005年1月1日起生效。在CEPA首階段及第二階段下,共計有26個服務行業的香港服務提供者可取得內地的優惠待遇。
在CEPA的服務貿易開放下,香港與內地致力鼓勵雙方的專業人員進行資格互認,及推動彼此之間的專業技術人才交流。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將會繼續緊密聯繫,擬定CEPA第二階段開放的實施細節。香港特區政府亦會盡力鼓勵本地商界充分使用CEPA的優惠。中央人民政府與特區政府已同意透過已建立的聯絡機制,繼續商討於下階段進一步開放貨物和服務貿易。香港特區政府會繼續諮詢商界和專業團體,以瞭解他們的需要。此外,特區政府亦會與相關的業界討論如何制定適當的政策和措施,讓他們從CEPA中獲得最大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