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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的競選綱領
國土安全和防禦:不顧國會的強烈反對,設立一個內閣部長級的國家情報局長,掌控全國的情報機構;將安全開支提高到原來的三倍;認爲只要是非法移民,不論是否與恐怖組織有聯繫,也可以被拘捕。簽署《愛國法案》,大力推動部署反彈道導彈的國家導彈防禦系統;將國防開支猛增1000億美元。
外交政策:“9·11”之後,布什政府提出“先發制人”的外交政策,認爲如果有必要,不惜採取單邊行動,對可能威脅國家安全的可疑目標實施打擊。根據這一政策,美國先後在阿富汗和伊拉克展開兩場戰爭。
經濟:在過去4年裏一再簽署減稅法,2001年曾簽署10年內減免1.35萬億美元稅款的政府收入,並希望減稅法成爲政府永久法令。
教育:支持納稅人資助的保證人享受在教區學校和其它私立學校免繳學費的權力;反對4歲兒童參加學前教育;反對將聯邦債券用於學校修繕及新校舍建設。
墮胎問題:反對墮胎,但支持女性在受到強姦或參與亂倫條件下的墮胎行爲,認爲性命受到危及的懷孕女性也可以墮胎。
死刑:支持死刑。
槍支管理:贊同槍支生產商擁有因武器使用不當而引起的法律訴訟豁免權。
克里的競選綱領
國土安全與防禦:反對《愛國法案》,認爲該法案給予聯邦政府過多的司法權利;反對部署國家導彈防禦系統;反對現有的徵兵法。
外交政策:反對美國對伊拉克開戰,反對向伊拉克和阿富汗境內的戰爭及戰後重建增加870億美元政府撥款。
經濟:準備對布什的減稅政策進行修改,廢除對年收入超過20萬美元美國公民的減稅政策,保證不會向收入較低者增加稅款。
教育:反對私立學校任意耗費公共學校的教學資源。
墮胎問題:支持婦女享有墮胎權,贊同將聯邦基金用於墮胎事業,贊同墮胎商議制度。
死刑:反對死刑,但對恐怖分子除外。
槍支管理:反對槍支生產商擁有法律訴訟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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