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今天上午從天津市市容委獲悉,天津市市容委將從現在起對2002年前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全部依法進行整頓、規範或拆除。
據介紹,本市戶外廣告設施大部分是1995年至2002年期間設置的,由於近年來城市建設速度加快,部分過去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如今看來已不夠規範、不夠安全,有的廣告文化品位不高、佈局不合理,不符合新的規範和標準,有的甚至影響了市容環境景觀,妨礙了市民的生活。在此次規範中,凡屬2002年前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全部要依法進行整頓、規範或拆除。在海河兩岸、南京路、快速路兩側樓體、樓頂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以及列入今年市街道綜合整修計劃範圍內的樓體、樓頂戶外廣告設施,也與街道綜合整修工程一併予以規範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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