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時30分,蘇文東被帶進海淀法院受審時,面無表情。剛一開庭,他就開始滔滔不絕地辯解,以說服法官相信他並沒有劫持人質。蘇文東就是今年7月9日轟動京城的中央電視塔劫持人質案的犯罪嫌疑人,他被檢察官指控犯有綁架罪。
回放:嫌犯劫持女實習售票員
蘇文東今年32歲,山東淄博人,因涉嫌犯綁架罪,於今年7月10日被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8月5日被逮捕。檢方指控說,7月9日12時許,蘇文東在中央電視塔一層大廳內,爲達到引起新聞媒體注意、解決其上訪問題的目的,持刀劫持年僅19歲的女實習檢票員孟某,後被抓獲。檢方認爲,蘇文東無視國法,持刀劫持他人作爲人質,其行爲觸犯了《刑法》第239條第1款,構成綁架罪。
在案發時,蘇文東用右胳膊勒着孟某的脖子,右手還拿着一份報紙,左手持刀,倒退着將孟某拖至距檢票口10米處的一個電子觸摸屏旁邊。拎着微型衝鋒槍的警察來到現場時,蘇文東一邊說:“我的事情說不清楚,你們也管不了。既然到了北京,我就沒想活着回去!我不會傷害無辜的人質。”一邊拿出一疊寫着上訪材料的信,扔給圍在四周的警察。
警察往前走時,蘇文東又大聲制止:“別過來!”他還突然用刀猛刺自己的右大腿,第一次沒有刺中,又刺一刀,右大腿血流如注。隨後,蘇文東被突然襲擊的武警制服。
庭審:自稱不構成綁架罪
“我不構成綁架罪,我沒有劫持人質,我拿的刀是自傷自殘用的,後來也是捅了自己。”蘇文東辯解說,他是爲妻子與兒子被公共汽車壓死一案到北京上訪的,來北京兩次了,但問題沒有得到解決。考慮到中央電視塔遊人多,而且在那兒見記者應該容易些,於是他到電視塔想上去跳樓自殺,但沒錢買票,上不去,就這樣回去吧,錢都花完了,心有不甘。
他就用胳膊勒住孟某的脖子,然後說了三句話,第一句是對着保安說:“你們都別動。”第二句是對圍觀的人羣:“快打電話報警。”第三句是:“我要見記者。”蘇文東說:“我拿着刀,圍觀的人以爲我是綁架她,但不是這樣的,勒住孟某脖子後我還給她賠禮道歉。”
當檢察官問蘇文東:“你爲什麼用刀扎自己”時,蘇文東辯解稱:“警察往我跟前走,我讓他們別上來,爲了表明我拿刀不是要傷害孟某,只是要傷害自己,我就用了自殘的手段。”他還否認自己用刀威脅過孟某,但孟某的證詞表明,蘇文東勒住她脖子後,她感覺到有刀尖頂在後背。
檢察官指出,蘇文東控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並用刀比劃,已經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權,構成綁架罪,雖然他有自己的理由,但有問題可以通過合法途徑解決。但是,出乎衆人意料,蘇文東當庭背誦《刑法》第239條,他認爲該條款是指以勒索財物爲目的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構成綁架罪,而他不是以勒索財物爲目的,所以沒犯綁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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