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國號”是“臺獨分子”爲實現其所謂的“臺灣獨立”而要採取的一個重要步驟,是島內政治生活中一個敏感的問題。近幾個月來,陳水扁當局對所謂的“國號簡稱”問題頻頻表態,其相關言論令人側目。種種跡象表明,“臺獨分子”與陳水扁當局合力推動所謂的“臺灣正名運動”已向公開化與實質化方向發展,這無疑會給仍處在僵局中的兩岸關係帶來進一步的傷害。
“國號簡稱”“臺灣”爲最愛
據說臺灣“行政院”在2002年6月4日就正式覈定了一份《我國參與國際組織、會議及活動使用名稱優先順位簡表》,其順位依次是“R.O.C.”、“Taiwan”、“Taiwan,R.O.C.”、“R.O.C.(Taiwan)”等。從陳水扁當局近來所用的所謂“國號簡稱”順位屬意看,並非是第一順位“R.O.C.”,而是如陳水扁所說的“臺灣”,這正符合“臺獨分子”的意願。陳水扁在今年“5·20”講話中首次公開使用“臺灣中華民國”稱號。6月初,呂秀蓮在中美洲訪問中多次提及陳水扁的“臺灣中華民國”說詞,聲稱希望“以臺灣中華民國作爲國家稱號”。8月18日,臺灣“行政院長”游錫堃在洪都拉斯國會演講時16次使用“Taiwan, R.O.C.”的所謂“國號新簡稱”。9月2日,陳水扁在訪問伯利茲時稱,他不認爲“Taiwan, R.O.C.”是最好的簡稱,而“國號最好、最貼近、最真實的簡稱就是臺灣”,同時他還多次強調“中華民國就是臺灣”,“臺灣就是中華民國”。
陳水扁當局在“國號”問題上如此頻繁表態並非偶然,如果回顧一下近幾年來“臺獨分子”在島內外搞所謂的“臺灣正名”活動等相關情況,我們更能看清楚陳水扁當局在“國號簡稱”這個葫蘆裏到底賣的是什麼藥。
“臺灣獨立”“正名”成標的
在“臺獨分子”看來,要實現“臺獨”目標最重要的是修改“國號”,因爲他們自認爲“臺灣有領土、人民、政府,惟國號不符”,只有修改“國號”才能使臺灣“真正獨立”。早在90年代後期,“臺獨大老”高俊明、黃昭堂等就發起所謂的“臺灣共和國運動”,宣稱要“推動臺灣正名,廢除中華民國國號,逐步建立臺灣共和國”。李登輝主政臺灣後期,允許某些民間社團將“中華民國”或“中國”等字樣改爲“臺灣”。陳水扁上臺後,“臺獨分子”搞“臺灣正名”活動更是向規模化與組織化方向發展,企圖通過發動一場場街頭遊行活動,在擴大臺灣民衆對“臺灣正名”共識的同時,向有關各方施加壓力,以達到“正名”、“臺獨”的目的。2002年由“臺灣團結聯盟”等數十個“臺獨”黨團組成了所謂的“臺灣正名運動聯盟”,把該年視爲“臺灣正名宣傳年”。該“聯盟”在當年的5月11日發動了所謂“5·11臺灣正名大遊行”。同年8月11日“臺灣團結聯盟”將“臺灣正名運動”納入黨綱,新增“主張應以臺灣之名作爲國家定位”等文字,該黨遂成爲島內大力推動“臺灣正名”活動的一個重要組織。此後“臺灣正名運動聯盟”又把2003年定爲“臺灣正名行動年”,聲稱每年的5月11日是“臺灣正名”遊行日,同時還將“臺灣正名”目標具體化。例如他們要求使用“臺灣正名護照”、修改駐外機構名稱爲“臺灣代表處”等。
“公投制憲”“國號”是關鍵
近兩年來,島內外“臺獨分子”將活動目標升級爲所謂的“改國號”、“爲臺灣正名”之後,一方面竭力組織規模較大的“臺灣正名”等遊行活動,另一方面企圖經由“公投”、“制憲”,從法理上徹底解決“國號變更”問題。2002年3月“世界臺灣人大會”就公開鼓吹“臺灣正名、國家制憲”,把“制憲”與“正名”聯繫起來。2003年“臺獨分子”企圖將“臺灣正名”落實到“公投”上,力促“立法院”儘速完成“公投法”,圖謀爲“臺灣正名”提供法律途徑,但該年11月底臺灣“立法院”通過的“公投法”並不符合其心意。對此,綠營政黨“立委”稱要提出“公投法複議案”,“臺獨分子”更是直接謀求“國號公投”。在該年的7月8日,“臺灣正名運動聯盟”就在“立法院”大門口舉辦所謂的“國號公投”3天60小時靜坐活動。9月6日他們在臺北搞了一場“前進聯合國臺灣正名”大遊行。在該場大遊行前的“誓師大會”上,李登輝公然宣稱“中華民國已不存在”。“臺灣正名運動聯盟”還表示,希望陳水扁當局能在2004年前“把‘中華民國’送入歷史”,並且“制定臺灣新憲法”。該組織原計劃於今年底舉辦“百萬人點燈、制定新憲法、正名臺灣國”活動,企圖借民間力量製造“制憲正名”聲勢,不過由於種種原因,只得將此活動推遲到明年2月28日進行。可見,“制憲正名”是“臺獨分子”決意要做的事,但鑑於難度較大,“臺獨大老”辜寬敏、李鴻禧等人就提出所謂“兩階段制憲論”,即第一階段爭取年底綠營“立委”過半,修改“公投法”,以“公投”方式先處理“政府體制”、“國會改造”等問題;第二階段則就“國號”等問題進行“公投”。
合力“正名”雙簧大演出
陳水扁當局對“臺灣正名運動”從來沒有表示任何的反對意見,相反卻進行或暗或明的支持。2002年3月中旬陳水扁在宴請“世臺大會”成員時喊出“五拼”,即:“拼經濟、拼外交、拼安全、拼正名、拼憲政改革”,以呼應其“臺灣正名、國家制憲”的要求。同年8月3日陳水扁提出所謂的“一邊一國論”,事後他在說明出臺此論的背景時稱,面對島內外“臺灣正名運動”的聲音,他“要表明改變現況必須由全民決定”。該年11月17日,在高雄“臺灣正名大遊行”活動上,呂秀蓮不僅到場助威,還公然宣稱“正名運動DIY從民間做起”。2003年9月28日,陳水扁在民進黨成立週年紀念會上聲稱要“制定新憲法”。他在隨後的“總統”競選活動中高叫“一邊一國vs.一箇中國”,“臺灣是個主權獨立國家,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依照現行憲法,國號叫做中華民國,任何有關目前現狀的改變,要經人民公投同意”。民進黨和臺聯黨籍“立委”則在“立法院”提出激進的“公投法草案”,企圖以裏應外合的方式達到修改“國號”、實現“臺獨”的目的。由於陳水扁當局在“公投”、“制憲”等問題上的賣力表現,進一步刺激了島內外“臺獨分子”的囂張氣焰。
由此可見,陳水扁當局的戰略目標是“臺獨建國”,島內“臺獨”組織的“臺灣正名”活動實際上得到陳水扁當局的支持,兩者合力搞“臺灣正名”已成爲人人皆知的事實。今年“5·20”演說,陳水扁在各方壓力下將“臺獨分子”高度期待的“制憲”改爲“憲改”。據說,李登輝認爲由於有美國與大陸方面的壓力,他“可以體諒扁不能繼續堅持制憲的說法”,並認爲陳水扁“並不是要放棄制憲,而是必須讓民間的力量聲音產生壓力,國際社會了解臺灣有制憲的必要性,國親也不敢反對後再順勢而爲”。
修改“國號”序幕已拉開
從上述情況來看,我們不難了解近來陳水扁當局爲何在“國號”問題上頻頻表態。其實,陳水扁當局已拉開所謂“國號正名”的序幕,從公司、團體、街道等名稱變更,到“護照加註臺灣”、駐外單位以“臺灣代表處”(或辦事處)命名,今年這一“正名”行動更是擴大到軍隊系統。據報道,島內軍方內部刊物、軍人服飾及包括飛彈在內的重要裝備,已於2004年元月起全面進行“正名行動”,以“中華民國”取代使用長達數十年的“中國”字樣。至於用“R.O.C.”並不表示陳水扁當局獨愛這一稱號,而是其爲實現“臺灣正名”所走的一步棋,使用所謂的“R.O.C.”不過是其實現“臺灣獨立”的一塊臨時遮羞布而已,一旦條件成熟,陳水扁當局即會推出爲“臺灣正名”的實際行動。例如,今年9月陳水扁在外出訪問時表示“國號簡稱最好是臺灣”,並稱今後臺駐外單位“將會盡量多用此稱”。隨後,在今年9月聯大召開時,陳水扁當局在紐約推出第一批“Today’s Taiwan, R.O.C.”文宣廣告。臺灣“外交部”則在9月中旬規劃完成“國號簡稱及使用準則”,稱與“邦交國”交往的書面文書,“國號”使用順序爲:“中華民國(臺灣)”、“中華民國”、“臺灣”;與“非邦交國”使用順序是:“臺灣”、“臺灣(中華民國)”。
由於陳水扁企圖借今年3月選舉進行“公投制憲”活動遭到大陸、美國和島內各方的反對,其“公投制憲”後來改成“和平公投”。今年“5·20”之前,圍繞陳水扁“就職演說”內容,臺灣各方意見很多,“臺獨分子”希望陳水扁不要重提四年前的“四不一沒有”,後來陳水扁以間接提法的方式作迴應。這些舉動令“臺獨分子”頗感不爽。
近來,陳水扁當局就“國號”問題的多次講話,一方面是其“臺獨”心態使然,另一方面企圖爲年底“立委”選舉穩住“臺獨”票源。與此同時,陳水扁當局在“雙十講話”前夕大做願改善兩岸關係的宣傳文章,稱要與大陸談判、進行“雙向包機直航”等。陳水扁當局這些看似左右兼顧的言論,近期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撈取年底“立委”選票,爭取“立委過半”。一旦掌控“立法院”,便可推動包括“國號”在內的第二階段“制憲”,最終爲“臺獨”鋪平道路。今年8月民進黨在“立法院”臨時會上提出了“公投入憲”的“修正案”;9月7日,臺灣“行政院”推出“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擬裁撤“陸委會”、“蒙藏委員會”等“部會”,以架設“臺獨”行政體系。不過我們要指出的是,不管是推出“以臺灣爲最愛”的“國號簡稱”,還是打造“臺灣國”行政架構,陳水扁當局的“臺獨”圖謀是難以得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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