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投入運行
爲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範行政許可收費,天津市人民政府決定,取消14項行政許可收費,現予公佈,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附取消的行政許可收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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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6
7
犬類經營許可證費
臨時逗留註冊費
舊貨業上崗人員培訓費 市公安局
氯氣操作人員培訓費
公共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培訓費
機動車教練員證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