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上午9點30分,“中國女童新加坡失蹤案”關鍵人物卓良豪被新加坡警方以謀殺罪控上法庭。昨日記者連線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據負責僑民工作的向先生透露,卓良豪被指控在今年10月10日黃娜失蹤當天將其殺害,依據新加坡的法律,被告謀殺罪名一旦成立,將被判處死刑。
下週還將再次開庭
向先生告訴記者,按程序1日的庭審僅是對被告的罪名進行提控,法官下令繼續將被告卓良豪還押中央警署接受調查,以便警方收集更多的證據。“下一次開庭時間安排在本月8日。我們將密切關注。”他語氣肯定地說。
據新加坡當地媒體報道,昨天上午卓良豪被控謀殺黃娜時,神情自若,顯出一副聽天由命的樣子。高1.7米,略爲瘦削的卓良豪身穿紅色短袖衫及深藍色短褲,腳踏拖鞋上庭。在犯人欄的長凳坐下後,卓良豪馬上翹腳。最初,他神情悠然地東張西望,過後索性把頭斜靠在牆上,顯得很舒服的樣子。而當黃娜母親黃淑英瞪着眼直盯着他,卓良豪坐在犯人欄內,似乎察覺她怒視的眼光,立即垂下頭,始終沒有擡頭回望。
女童父母痛不欲生
當記者問及受害者親屬的情況時,向先生長長地嘆了一口氣說:“他們簡直痛不欲生!”據瞭解,黃娜剛失蹤的那3天,母親黃淑英不吃不睡,每天只是漫無目的地尋找。當得知警方找到疑是黃娜的屍體後,更加廢寢忘食,悲痛欲絕。“昨天晚上,黃娜的父親也趕到新加坡,以便照顧已經病倒的妻子。”他說,黃娜遇害,死得這麼慘,對她父母的打擊很大。
據介紹,被告卓良豪和黃淑英是同事關係,由於福建家中還有一個11個月大的小孩需要照顧,黃淑英才將8歲的女兒託付他人。
藏屍地居民深感憤慨
在相關人士的幫助下,記者電話採訪到了幾位住在藏屍地———新加坡西海岸直落布蘭雅山公園附近的居民,對於黃娜的不幸遭遇,他們紛紛表示惋惜,“不論基於什麼情況,狠心把一個年幼無知的女童殺害,是不能讓人原諒的。”一位趙小姐說她十分吃驚,“發現屍體的公園離我家只有100多米,我每天清晨都會到公園跑步。得知小女孩的屍體就是從那裏找到的,我感到毛骨悚然,可能我很長一段時間都不會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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