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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韓桂芝當選黑龍江省政協主席。此前,她擔任該省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達8年之久。 |
最近,中央紀委嚴肅查處了黑龍江省原政協主席、省委委員韓桂芝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經初步調查,韓桂芝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曹某某、馬某、沈某某、某公司董事長姚某等多人多次所送錢款共計人民幣950萬元,其中大部分涉嫌受賄。
中央紀委常委會認為,韓桂芝身為黨員領導乾部,收受賄賂和禮金,其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在黨內外造成了惡劣的影響。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黑龍江省委決定,給予韓桂芝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鑒於韓桂芝的行為涉嫌犯罪,已將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和有關線索一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前,韓桂芝已於2003年12月被免去黑龍江省委副書記、常委職務,2004年6月被免去黑龍江省政協主席職務,7月被撤銷政協全國第十屆委員資格,10月被罷免黑龍江省人大代表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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