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晚報》報道,今天上午,因涉嫌挪用公款280餘萬元,某單位出納員王延亮在東城法院出庭受審。檢方指控,大部分錢都被王延亮用於參與地下賭球及購買彩票。
今年24歲的王延亮是某商業合作公司的出納員。東城區檢察院指控他自2002年7月至2003年8月,先後多次挪用公款用於購買彩票和賭球,共計280多萬元,案發後僅追回贓款9.2萬元。
當審判長問王延亮檢方指控他的罪行是否成立時,王延亮沉默了幾秒鐘後擡眼答道“成立”。王延亮說,去年3月,他從公司支出了130萬元的轉賬支票,並通過其他三家公司將這些錢兌換成現金,在公司外賬上存入了近20萬元後,剩餘的110多萬元都被他挪用於賭球和買彩票。他通過電話得知“報盤”後,便讓朋友吳某幫他去下注。當公訴人詢問他賭了多少次時,王延亮平淡地說:“具體多少次記不得了,反正是很多。”
在短短1年時間裏,挪用公款280多萬元竟沒有被發現,面對公訴人的疑問,王延亮說,“小金庫”裏的錢平時不歸會計管,只是領導負責。但每次銀行的票根、對賬單,領導都沒有看過,這纔給了他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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