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是記者節。《法制日報》今日刊載新華社文章稱,當全國的新聞從業人員慶祝這個不放假的節日時,一項調查結果卻顯示超過半數的記者在新聞采訪中遭遇過不同程度的阻撓。
報道稱,中國記協維權委負責人指出:『新聞單位和新聞工作者在進行正常的新聞采訪中,合法權益被侵害的情況時有發生。』『在維權委接到的投訴中,大部分是在采訪過程中,尤其是在輿論監督采訪中受到阻撓、打罵、圍攻、毀損設備甚至是非法拘禁、打擊報復。此外,新聞單位和記者受到糾纏的事情也常有發生,影響了正常工作,有些甚至產生新聞訴訟,因為司法實踐中一些尺度不好把握,所以很多合法權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記者的合法權益為何會屢屢受到侵害?中國記協維權委的這位負責人指出,在客觀上,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維權缺乏具體的操作性強的法律依據。目前記者維權主要依靠憲法、民法、刑法等,雖然也出臺了有關新聞工作者的司法解釋,但只是原則規定,不夠細化,在實際操作中很難掌握尺度。同時,有些地方的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對新聞報道限制較多。當然,一些記者業務素質不高、職業道德較差,法律觀念淡薄,也成為權益遭受侵害的主觀原因。
在輿論監督不斷加強的情況下,怎樣為記者的合法權益提供有效保障和保護?這不但是記者面對傷害、阻撓時的困惑,更成為各界有識之士關注的問題。
但從整體上看,新聞維權工作仍然存在不足。如何維護新聞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媒體記者、法學專家等提出四大建議:一是采訪要深入,報道要客觀、真實、公正、全面,尤其是批評報道,要注意收集、保留證據和原始采訪資料;二是新聞工作者要學法懂法,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三是對有危險的采訪,應與當地公安部門、執法部門及時溝通,力爭得到他們的支持;四是一旦合法權益受到侵犯,要及時報警或到有關部門申訴。
報道最後援引中國記協維權委負責人的話強調說,『減少侵權事情的發生,記者的自律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廣大記者應不斷提高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業務素質。同時各媒體也要加強記者權益保護工作,關心記者工作生活健康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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