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望京地區拆遷過程中,北京市城市集團土地經營分公司拆遷科科長劉錄鋒夥同3名同事,勾結2名社會人員,通過虛構產權人的方式,共冒領房屋拆遷款200萬元。
今天上午,劉錄鋒等6人貪污案在朝陽法院公開審理。據悉,在本市城建開發領域,發生犯罪人數如此衆多,且內外勾結,貪污拆遷款數額特別巨大的案件尚屬罕見。
庭審現場
9時不到,被告人家屬將旁聽席12個座位坐滿。在辯護人席上,8名律師組成的陣容也着實算得上“強大”。
開庭前,法官提醒7家媒體記者,由於多名被告人庭前都表示不認罪,有較嚴重的對立情緒,法官希望記者們不要在他們和家人、律師見面時攝影、攝像,以避免不必要的意外發生。
9時,5名被羈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被帶進法庭,另一名被取保候審的被告人也被法警帶了進來。初步訊問的結果不出法官所料,面對“親友團”和自己的辯護律師,大多數被告人都開始“叫冤”,表示“不認罪”。
覈實過6名被告人的自然人情況後,法官留下第一被告劉錄鋒單獨訊問。現年44歲、原任北京市城市開發集團公司土地經營分公司拆遷科科長的劉錄鋒認爲自己“無罪”。他告訴法官和公訴人,拆遷涉案的兩套房,是其單位“計劃之中的事”,具體承辦是由他手下的拆遷員馮勇爲負責,因此他並不清楚馮勇爲夥同他人使用假戶口,利用兩處拆遷房騙取公司200萬元拆遷款的事。這兩套房涉案,劉錄鋒稱自己也是在集團公司領導找到他以後才知道。
接着,他又告訴向他提問的幾名律師,事先他已經發現這兩套房沒有宅基地手續,但在望京地區拆遷過程中,有20多套房都存在這種情況,按照公司的慣例,只要房屋所有人補辦過手續,拆遷款一樣可以發。而且他還表示,對這兩套房發放拆遷款,是經過公司開會討論同意的,公司經理也沒有提出異議。
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繼續進行中。
案情回放
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間,北京市城市集團土地經營分公司拆遷科科長劉錄鋒在望京K6小區拆遷過程中,與本單位拆遷科拆遷員馮勇爲、城開集團望京實業總公司南湖社區物業處主任馬廣生預謀,指使城開集團經營科科長趙小英找到社會人員趙福平作爲中間人,用社會人員李穎等人的名字冒充產權人姓名,利用望京K6小區已被國家拆遷補償過的兩處國家房屋,冒領拆遷補償款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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